2010-03-15 10:56:36 来源:infzm.com
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韩峰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称:“经调查核实,广西烟草专卖局卷烟销售管理处原处长韩峰犯有严重违法违纪错误。决定给予韩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最早发帖地点在广东 日记涉及多名当地官员
综合新华网和中广网报道,从2009年11月开始,韩峰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日记被曝光,在2010年2月被各大网络论坛广泛转载。
该日记以第一人称写就,内容简短,颇类似时下流行的微博。曝光的日记中,这位局长详细记录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玩女人、收人钱财。
广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称,韩峰于2月22日被停职接受调查,3月1日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对韩峰正式立案调查。
检方发布的消息证实,3月9日,韩峰涉嫌受贿被广西烟草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给南宁市检察院进行司法立案侦查,并于3月13日报请自治区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同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
官方迄今为止没有披露日记是如何泄露的。来宾市警方曾称,最早的发帖地点位于广东。
多方消息证实,日记泄露怀疑有三个渠道:韩峰情人谭×芳的前老公、韩峰妻子莎、竞争销售处处长的对手。
据韩峰的日记记载,区局审计处处长韦少春通宵赌博,区局纪检组长叶青峰、来宾市局纪检组长苏琪武等人均涉及到公务宴请、娱乐等等涉及到官员的敏感内容。
据了解,在调查韩峰“香艳日记”事件中,区局负责人责令叶青峰不得参加调查。
其他的官员还包括广西烟草的部分局长、来宾市政府的部分官员等。
受贿款多为建筑商所送
现年53岁的韩峰,曾担任原钦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任西江的秘书,此后,韩峰随同任西江调任广西烟草系统。先后担任过局长秘书、区局办公室主任以及崇左、贵港、钦州三个地级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2003年2月26日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韩峰成为第一任局长。
南宁市检察院查明,韩峰的犯罪时间为2002年至2010年2月,这段时间,韩峰曾担任钦州、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区局法规处处长、销售处处长等职务。
检方查明: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日记中记载向其受贿26.5万元的人员为:广西钦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处经理陈璋21万,其他包工头李文强3000元、李能祥2000元。
这些建筑商行贿日期与来宾市烟草专卖局修建办公楼的时间吻合。该办公楼2006年11月奠基,2009年4月18日竣工。
另外5万元受贿来自广西中烟的王书成。王曾向韩峰兜售价值80万元的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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