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杀人,喊打喊杀

专栏作者刘瑜在《底线时分》里说:那些对敲开活猴子的脑袋或者把狗熊变成胆汁机无动于衷的人,这些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那些把倪玉兰、孙志刚、魏文华打残打死的人,那些“主动作恶”的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刘瑜对他们“又好奇又鄙夷”。我也好奇,我也不理解。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撞人又杀人的新闻再次挑战了我们关于底线的认识。一个大三学生,想想也就20岁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做?我还是不理解。

我还知道更残忍的杀人例子:也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经过精心的策划,持斧头潜入居民家里,砍死房主,又砍死房主不期而至的妹妹。我说更残忍,一是指有预谋,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杀人案,相比之下,药家鑫的撞人杀人有更多的偶然成分;二是作案手段残忍,用斧头,连砍两人;三还因为主人公的淡定,他杀了两个人后成功逃脱,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导致两个替罪羊为此进了监狱,总之,要不是后来自首,他可以地逍遥法外。相比之下,药家鑫就要嫩得多了,撞伤人后再杀人,除了众所周知的残暴外,还有心虚和恐惧。因为心虚和恐惧,他逃逸一个小时后再度撞人并被逮。

我说的那个大学生叫拉斯科尔尼科夫,他的故事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演绎为“一份犯罪行为的心理报告”,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罪与罚》。拉斯科尔尼科夫最后自首认罪,被判了八年苦役。相信读了《罪与罚》的人都会庆幸这个判决,并期待拉斯科尔尼科夫早日刑满出狱,开始他的幸福生活。

而在药家鑫的撞人杀人的新闻背后,我听到的是一片喊杀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见,我们对于杀人并不陌生,也不反对,只要它穿着“正义”的花外衣。可是,如果说一千个的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很可能会有一万种“正义”。那么哪一种正义更正义呢?朱元璋痛恨贪官,把他们一个个扒了皮,做成灯草人;宋江为了消气,生吃了黄文炳的心肝;还有张献忠的“七杀碑”,“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似乎也包含了某种正义。只是这些“正义”都远远地超出了我能认可的底线,超出了令刘瑜“又好奇又鄙夷”的那些把倪玉兰、孙志刚、魏文华打残打死的人,那些对敲开活猴子的脑袋或者把狗熊变成胆汁机无动于衷的人,甚至撞人后又杀人的药家鑫。所以,那个铸就我们没有底线的底线,正是我们没有底线的正义。这个正义对那些自己痛恨的人和事、对那些超出自己理解人和事总是恨不得消灭、报复、生吞活剥,至少鄙夷。

我更相信刘瑜所举的某位小说写手所说:“这个世界上并无一人值得鄙夷。”因为不鄙夷,因为有一颗悲悯的心,陀思妥耶夫斯基理解了拉斯科尔尼科夫,所以有了《罪与罚》。我不能理解药家鑫为什么会觉得撞伤一个人比杀死一个人更恐惧,也不能理解其他很多事情,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大师,而我对世界的认识始终是肤浅的。

悲悯一个像药家鑫这样的凶手,是不是没有底线的悲悯?是的。因为悲悯本身就是一条底线。这个底线是:任何人,无论善与恶、高尚与卑鄙、贫与富、尊贵与卑贱,无论国籍、民族、肤色、意识形态、观点信仰,杀了人还是被人杀,都享有做人的权利和尊严,都不能做“民愤”的替死鬼。有了这种悲悯,才可能理解那些不可理解的人和事,才可能对症下药,使这个民族有自己的底线。

悲悯都没有了底线,无辜受害的张萌怎么办?正义都可疑了,谁来伸张正义?

我的答案是:法律。

在药家鑫新闻后面的一大片的喊杀声中,我很遗憾的是,没有看到谁是从法律的角度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得出“杀”的结论。有人说,法律不公正。可是我也很遗憾地没有看到谁就现行的法律相对于这个案件的落后性进行的理性分析。又有人说,不是法律不公正,是司法不公正,是啊,那就把你们用来“义愤”的力量致力于司法的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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