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伍皓先生的三条计策

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批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12月9日,伍皓欲因此起诉李鸿文及中青报,12日晚,伍皓宣布放弃起诉并称是因为挨了领导批评。此番反复,伍皓受到了不少批评和嘲笑。作为明星官员,受到媒体指摘不可避免,给伍皓先生献上三条计策,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时或许用得上。

上策:跨省感谢。笑纳媒体批评是为官的应有风度,如果从他人批评那里吸取教训而改进了工作,伍部长不妨打个电话、发条短信向批评者表达谢意。如此,也可为全国官员树立一面红旗。

中策:以文会友。如果认为批评实在是不公允,伍部长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情况,或者公开撰文为己辩护。

下策:以法维权。官员握有公权力,理当受到更严格的舆论监督,如果动辄诉诸法律恐怕会有打不完的官司,是为下策。

以上三条计策虽有高低之分,但均为现代社会所接受。再附赠一条“脑残之策”,虽用者众,但不为社会所容:跨省追捕。

众说纷纭:

伍皓先生身为高级记者和官员,又善于利用网络舆论,那么他自当明白言论自由的可贵和重要,当然这不是说可以容忍别人曲解自己的本意,甚至“别有用心”的毁誉。如果伍皓先生真觉得有“冤屈”,不妨就利用自己最擅长的微博来发文回应。我想这种把理说出来的方式,会比动辄对薄公堂更能令众人接受,也更符合伍皓先生的身份应当具有的胸怀。

(天津 晋良子 大二)

如果我国也有类似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之类的法令,那么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全社会对新闻自由都有了普遍共同的认识,恐怕伍皓先生想怒也怒不起来,打掉了牙也只能和血吞。

至于“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言论,可以理解为长久以来“唯上是从”思想的无意表露。当前,公务员在政治抱负和政治生命之间往往会有强烈的冲突感,所想和所做不能一致,不能不说他们也有着痛苦的挣扎。但禄是百姓所供,事也当为百姓所谋,牢记这一点才当得上“公务员”的名号。

不过伍皓先生有一点值得称道的,那就是知道要走司法程序,而不是仗着自己的公职身份搞什么法外措施。应该承认,公职人员也是人,有自由抒发自己情感的权利,别人说自己的坏话自然会怒不可遏,继而采取相应措施。但是更要记住自己公仆的角色,自己的行为是要放在公共视野之下受公众监督的。如果别人的是侵犯了个人的名誉,那依法维护很正常也很必要,而如果仅仅是意见的相左做出善意的批评,也没有什么恶毒的人身攻击,那么这样的反应就大大超出了必要的范围,会给人以官老爷的大架子,平民百姓惹我试试!——这对官员群体的形象是一种伤害。

(infzm.com网友:high-strange)

 

网络编辑: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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