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真相不可调解
当事三方详述彭宇疑案和解撤诉始末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张悦  特约撰稿 杨洋 发自南京 上海 2008-04-09 21:16:00 来源:南方周末

■“各方更多地是从大局来考虑,可以说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唤起了他们对南京这座城市的责任。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由于一审时双方都提出上诉,二审能最终达成和解,的确是很不容易的。”
对于这个本来就没有赢家的官司,和解,也许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尽管,惟一不能和解的是真相。

 


 

2007年9月4日,彭宇一审败诉,禁不住流下眼泪 泱波/摄

 


2007年9月4日,彭宇一审败诉。这是彭宇(中),律师(右),证人(左)一同走出法院。 泱波/摄

 


一锤无法定音
2007年9月3日,宣读完一审判决书上最后一个字,法官王浩长舒一口气,敲下法槌,转身离去。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
然而案件远未像王浩想的那样一锤定音,因为一审判决的结果——彭宇赔偿徐寿兰4.5万元以及判决书的一些措辞,他的骂名一直延续到第二年的春天。
那些天,辱骂和恐吓的电话潮水一般涌向办公室,相形之下,网络上的谩骂只算是浪花。“那几天我什么事情都干不了,电话也不愿意接了,有的人什么话都不讲,拿起电话就骂人。”他回忆道。
老太太徐寿兰同样饱受困扰。摔伤做了手术后,从膝盖到胯部的神经依旧有问题,血栓还会引起肿胀疼通,即使在这座“火炉”城市的炎夏也要用热水袋捂着。比起病痛更折磨她的是,家里的电话总接到陌生人的语言攻击,儿子潘辉不得不把电话号码换了。
同样深受伤害的当然还有彭宇。9月3日的一审判决过后,彭宇和妻子在江苏和山东交界的一处僻静之地过了几天与世隔绝的生活,最后决定准备好上诉材料后全力以赴面对媒体:“一审太窝囊了。”
彭宇的生活也被彻底改变。“今日有老我不敬,他日我老不敬我。不想因为我的案子,以后人们见到老人跌倒都不愿意去扶了。”9月10日,彭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让他决定上诉的最重要的理由。
这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及其争议,随着高层关注和激烈的舆论情绪,甚至带到了中共十七大和全国“两会”上。2008年3月“两会”期间,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同样被记者追问关于彭宇案的进展,公丕祥的答复是已经通过调解,双方和解撤诉。至于调解内容,他拒绝透露。
2007年9月中旬,彭宇案的所有重要当事人——彭宇和证人陈二春,以及在舆论漩涡中失语良久的徐老太一家和鼓楼区法院都直面南方周末记者,详述案件经过。2008年4月初,南京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再次向本报独家披露案件调解过程详情。在讲述中,真相仍然显得扑朔迷离。

一个瞬间,两种表述
时间回到2006年的11月2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这一刻发生在两个普通人之间的故事,导致了一场可能永远无法平息的争议。这两个陌生人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的83路车站相撞了,或者,只能叫作相遇。
其时,徐寿兰老太太离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侄女家,右手提了个保温瓶,左手挎了个手袋,由南往北走到83路车站,兴许并没有多注意挨在身边一起等车的57岁的陈二春。
很快,南边驶来了两辆83路车,第一辆有些拥挤,第二辆则只有几个人。站在陈二春身边的徐寿兰和三四个人自然地迎上去。他们一起从陈身边走过时,陈的目光正视前方。当他再往南看的时候老太太已经是头朝西面、脚朝南面地趴在地上。
就是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却一直是两种表述。
徐寿兰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说,她赶车时被从第一辆83路车下车迎面走来的彭宇一下子撞到胯部,倒地。接着彭宇上来就“东拉西拉要把她拽起来”,而她当时又疼得很,只能用那条好腿撑起来。徐实在走不动,就要求彭宇扶着她走一走,彭宇口里呼着奶奶,要陪她上医院看去。“他还问我有没有医保卡,我说有,他说你要我给五(成)我给五,你要我给九(成)我给九。他那个时候态度挺好的,我当时疼得钻心就没理。”徐说。
但惟一一个证人陈二春表示自己并没有听到这些话。当时他见到老太趴在地上就迎上前和彭宇一人一边架着徐寿兰慢慢走到路旁。徐寿兰不愿坐下,要站着,他们就将就着她。陈说那时他热心地招呼徐寿兰作“老大姐”,先是问了她侄女的手机,等了20分钟没到。徐寿兰才说还有个儿子潘辉在市公安八处工作,他身体不太好,本来不想通知他。
陈二春打手机通知潘来送徐寿兰去医院,后来潘辉手机上的这一通来电记录就成为派出所民警找回陈二春作证的线索。
“她那时候还使劲说谢谢你们,还说了句我不会连累你们的。”陈二春和彭宇就在路边一直陪着徐寿兰老人。
将近半小时后,潘辉终于骑着摩托车赶到,一同赶到的还有老太太的侄女。陈二春看到老太太家人都来了,觉得自己该做的事做完了,就悄无声息地走了。
陈二春对记者称,潘辉一来到,就恶声恶气吼着“人呢车子呢”,立刻打110报了警。
彭宇承认自己当时第一个下车要转21路车,下车后只看到一个老太太倒在地上,“没有多想”就对其进行搀扶。在彭宇后来的表述中,这一搀扶是“自己做好事”。
但根据后来呈上法庭的一份笔录照片,他曾经说过自己下车的时候“是老太太先撞了我”。
两人碰撞与否这一关键情节至今没有证人站出来确认过,但出庭证人陈二春坚定地强调自己“亲眼看见”彭宇是走了两三步才把老太太扶起的,“我第一感觉很感动,心想现在的小青年真不错。其他下车的人转身就走了,没人过问。”
当时分歧存在却尚未爆发,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仍然是平静的,平静得甚至有点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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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梁 网络编辑: 老黄

评论(已有29条)


想不到最后是这样的结果,以和谐大义之名强压真相,中国司法完全屈服于政治

不论是黄靖案还是彭宇案,我们都不可能知道真相,为什么?因为证据没了,要不根本不可信。司法作为现在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先进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什么在中国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每每一遇到这种情况,证据全都出了问题,就像彭宇案中的笔录原件能长翅膀飞了一样。
   中国的民法典都快出来了,可是到现在连一部像样的证据法都没有。民事诉讼中若做个伪证什么的居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既然法律都没规定,证据不会说话也不会动,不冲它下手冲谁下手?其实,在本案中,个人认为最应该受到谴责的不是法官也不是当事人,而是公安机关。诉讼本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游戏规则,人家硬是把证据“找不到”了,那游戏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吗?而罪魁祸首却只要脸皮一厚,什么事都没有,甚至没有人关注到它的存在。当然,法官的判决也是很有问题的。毕业证看起来比笔录要难造假一些吧?结果现在的毕业证假的比真的还真,法官大人的常理怎么没用在质证上,却舍近求远地用在了见义勇为的行为规律上了呢?看来,中国的司法要作到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案子已经造成恶劣影响了!!!!谁扶谁倒霉,跑了就没事。这一下中国的老年人全都倒霉了。

我们还做不做好事
不管彭宇是不是被冤枉的,相信他以后肯定会更小心的做好事,甚至于不去做好事了!好人难当嘛!
在现有的证据面前,法院的判决应该还是公正的吧,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到底是谁说了谎,而对这一问题的追究似又超出了法律的范畴。大概现在我们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又强调“以德治国”的紧迫性也就在于此吧!

当我们把聚焦点放在是否被撞、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是,我想问:为什么会发生老太太被撞倒在地、为什么会有是否被撞的事实模糊不清的现象?说的明白一点,如果等公交车的人能耐心的等下车者下完后有秩序的上车,还会有摔倒、责任在谁难以辨明的事发生吗?南京的公交实在是很恐怖!!漫长的等待、疯狂的上车人群、沙丁鱼罐头般的车厢还要提防扒手。往往是车还没停稳,人就一拥而上,挤在车门前,还有车由于超载严重,都无法遵守正常的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因此很难说清究竟谁撞了谁。如果这样的公交状况不改善,有谁能担保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有谁能担保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父母身上?有这样糟糕交通状况的城市是不适合老人居住的,甚至是不适合所有人居住的!

派出所丢失原始笔录,应该要求查出责任人,查不到就撤所长。

不是在宣传依法治国,政务公开吗?那么告诉公众调节结果


司法机关的形象不是靠暗箱操作来维护

党政领导都参与调节?法治还是人治?

估计大部分网友会骂 老太太的。

都被他们吓怕了。

其实 这是由所有人造成的

哎 悲哀啊 政治给不了公正  为什么如此有负面影响的案子要秘密调节呢  在外部人看来
们要去守诺中华的美德 我在怀疑 你在考虑  哎 悲哀啊

老百姓想知道真相!!!!!!!!!!!!!!!!!!!!!!!!!!!!!!!!!!!!!!!!!!!!!!!!!!!!!!!!!!!!!!!!!!!!!!!!!!!!!!!!!!!!!!!!!!!!!!!!!!!!!!!!!!!!!!!!!!!!!!!!!!!!!!!!!!!!!!!!!!!!!!!!!!!!!!!!!!!!!!!!!!!!!!!!!!!


真相才会决定我以后还会不会扶 某个摔倒的老太太!!!

楼下各位,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案件审理过程之所以跌宕起伏,案情真相之所以扑朔迷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打官司在很大意义上说是打证据,我们谁都不可能回到事发当时,因而就不可能对事情真相有完完全全的了解和把握,到底是不是彭宇撞了老太太我们谁都说不清楚,虽然有证人证明彭宇“好像”没撞到老太太,但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我们对此案件还是应该抱有平常心,真相只有一个,但到底是哪一个我们又不能仅凭感情推测,归根到底还是需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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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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