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线人乔装买家引诱农民猎杀大熊猫?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朝格图 发自四川雅安、重庆荣昌 2007-12-12 21:59:00 来源:


“线人”甘海龙
  调查发现,凡是与“甘老头”交易大熊猫皮的涉案者都会被抓。并且,抓捕地点大多在重庆荣昌境内的成渝高速公路桑家坡收费站。
  2002年雅安市宝兴县农民杨世成勒死大熊猫一只,携熊猫皮至桑家坡收费站被荣昌警方截获。
  2003年12月,周德清等3人携带假熊猫皮,同样在桑家坡被荣昌警方控制。
  2004年,孙仕群第一次进行假熊猫皮交易,亦是案发桑家坡,只不过被作为可以放长线钓“大鱼”之饵而放。
  2007年2月,孙仕群终于携上真大熊猫皮与“甘老头”交易,再次在荣昌桑家坡被截获。
  2007年6月16日,携带熊猫皮驱车赴荣昌的胡洪强和李启均,也在荣昌县内被截获。《重庆晨报》对孙仕群案的报道中透出一些讯息,孙是通过“线人联系”后,被诱到荣昌的。这一报道引起了雅安大熊猫保护专家们的注意,他们调查发现,与孙仕群保持联系的,正是甘海龙!
  知情人士提供给南方周末记者的权威资料显示,熊猫保护专家们的担忧被证实,诱惑村民猎杀大熊猫的甘海龙就是荣昌警方的线人。
  该权威资料称,甘海龙的真名叫甘列建,是荣昌警方的线人。在李启均、胡洪强猎杀、贩卖大熊猫皮一案中,即由甘海龙从中联系,荣昌警方一位警官化装成老板去谈价。
  而不管在对李、胡一案的判决中,还是对孙仕群一案的判决中,甘海龙均被列为重要证人。
  两案的被告人均获刑十年有余。狱中的孙仕群认为自己很冤,这个目不识丁的老妇在狱中自己提起上诉。体现在二审判决书上,上诉理由只有寥寥一行:“将大熊猫皮运输至重庆是受证人甘列建欺骗,量刑过重。”
  李启均的律师则当庭发出质疑:“甘列建的行为已超出线人范围,构成犯罪,甘如果逍遥法外,将继续贻害农民。”
  雅安的大熊猫保护专家和林业官员也提出了一系列疑问:
  为何上述几宗案件事发地都在四川雅安,破案地却在重庆荣昌?当地是否有一个地下熊猫皮交易市场?如果有的话,买家为何一个都没有抓判?
  线人付定金在前,农民猎杀在后,线人是否涉嫌唆使他人犯罪?
  无论黑市白市都没有发现熊猫皮市场,只有公安和线人乔装买家,贩卖罪是否能成立?
  在原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国内大熊猫保护专家崔学振的宝兴县地图上,19个被点了红点的骷髅头格外醒目——这是19只大熊猫前后被猎杀的地点。
  这是崔学振根据宝兴县过去20年的案子作出的不完全统计。
  具有二十多年熊猫保护经验的崔学振称,以前只听说过猎杀贩卖者被抓被判,从未见真正买家被抓被判,其中是否存在蹊跷?崔学振呼吁,国家应公布所有大熊猫猎杀案和熊猫皮交易案的资料,进行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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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有21条)

熊猫皮最后去了哪里,破案的奖励,都是可以看出信息的地方.. 而由线人挑起的交易,不就跟诱嫖一样么.

据我所知,姓甘的线人不仅引诱他人猎杀大熊猫,还在四川南部、巴中一带化名“甘书记”(自称是重庆荣昌一煤矿的书记),诱使当地人贩卖假美元。他的手段大概是,以他提供假美元样本、需要的数量,让当地人帮忙去找。为了增加可信度,他会让人带上数量较大的人民币以证明他购卖的诚意和实力。当地人找到假美元,与他交易时,被抓,判刑。但他却无事,继续引诱下一位!

这个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放蛇”,JC放蛇杀大熊猫,好人咬狗啊!

曾经不是还有女警察冒充妓女勾引人嫖娼,然后抓人的吗?现在的警察为了利益,为了功绩,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一个线人有那么大胆子吗?

线人是不是起到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故意用高价诱惑人家,人家杀了然后再抓人家。还不如装作有皮,找上家。逮他们!

看来真的很可能有更大的杀手!崔学振呼吁,国家应公布所有大熊猫猎杀案和熊猫皮交易案的资料,进行彻查。严重支持!

线人估计是被内部的高额奖赏诱惑,才这样干的吧?真是无奇不有,他们理应收到惩罚!

该报道,做的很好,值得上头版头条。记者下了功力,平静地揭露出“线人”诱使农民猎杀大熊猫的罪恶。作者朝格图的专业性,令人想起南周前辈左方、江艺平、赵世龙、郭国松、张平和陈菊红等人的职业性。当事农民成了替罪羊,其实“线人”该以教唆罪从重处罚判刑。该继续做追踪报道,挖出幕后真正的罪恶黑手和犯罪首犯。

这种事情在重庆出现并不奇怪。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不仅给各区县公安局规定了破案率,还规定了破案数,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两种规定是荒唐的,因此各地公安局声载道。因为发案数不够,各地公安局千方百计找案来破,有的地方甚至抢案源,象现在这种找案估计是普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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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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