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与妥协 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06年8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调研蔡屋围拆迁难。
村里的退休老干部蔡柏荣向市长报告“四个不通”造成了拆迁难:其一是法理不通,卖村民的祖宅和集体资产,村民事先却不知道;其二是保障不通,开发商的回迁承诺能不能实现没有保障;其三是价格不够公平,周围的房价那么高,给村民的补偿太低;第四是布局不通,给村民的回迁房结构设计、布局都有问题。
政府与开发商接受这一意见。2006年8月24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发布了“拆迁补偿优惠政策”。只要在2006年9月15日前与开发商签下补偿协议,京基公司对每栋再补30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再给予每栋业主一次性补贴36万元。并且过渡期将月租金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0元/平方米。如未在规定期内签下拆迁协议,将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府,并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村民担心回迁房烂尾,深圳市政府就要求京基公司将4.5亿元存入深圳市国土局专用监管账户,在国土局监督下使用。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还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每家每户作出承诺:“如果该项目回迁房出现烂尾,(罗湖)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回迁安置房。”
村民担忧回迁房布局设计,政府就充许回迁村民公选自己的监管小组,监控开发商建造回迁房的布局与质量问题。后该民选监管小组有八次监督开发商修改了回迁房设计图纸。
政府的努力、开发商的妥协,使大多数村民改变了主意。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386户业主中,已有95%以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有16户。
其中蔡珠祥、张莲好夫妇不愿签的原因是:“我没有村里的股权,只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房子得不到公平补偿,那拆了就拆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他要求按1.2万/平方米进行现金补偿,遭到了京基公司的拒绝。
京基公司在同年9月,请中介机构对蔡氏夫妇的楼房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998元/平方米,那时周边的房价为1.2万元/平方米。“评估时,他们连屋都没进。评估后,他们说,按公司的补偿,可以每平方米给6500元,否则强制拆迁后只按评估价补偿。还不算阳台和花园的面积。”蔡珠祥称,这进一步激怒了他。
此后,开发商作了让步,把补偿价提至9000元/平方米。但蔡珠祥、张莲好夫妇还是不同意。
京基公司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
蔡珠祥几下就把裁决书撕了。消了气后,他又把这些纸张粘了起来,“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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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iyu评论于301天前
按市场价补偿无可厚非,不应该拿公共利益当幌子。发展带来的房价上涨,被拆迁户也应当享有。不应当以人家建筑成本说事。可以说所有拆迁纠纷都是由拆迁方不按市场价赔偿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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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yuebai评论于300天前
城市周边的农民看到了希望,不管是什么房子,就不拆了,越来越值钱。比下力气挣钱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