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协议的达成
各方没有丧失对法律的耐心。
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
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
蔡珠祥在诉状中称,按6500元/平方米的方案,市场价已涨至2.5万元平方米,买不到原来三分之一的房子,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这场官司蔡珠祥没有胜诉。相反,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土局的理由是“以避免公共利益及其他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那时,我听说有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意味着有上百人参与),要对我的房子强制拆迁。”蔡珠祥回忆。
但很不凑巧,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
对蔡氏小楼强制拆迁一事就没了下文,其时包括蔡珠祥尚有三户钉子在工地中。形势开始反转,“物权法将要实施,谁敢拍板强拆这里?他们的钱还押着,除了要付利息,每月还要给其他拆迁户补贴租房费数十万。越拖对他们越不利。”蔡珠祥说。
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七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9月22日,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9月29日,蔡珠祥在《感谢信》中写道:“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界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网上有人称他为刁民,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蔡珠祥辩解:“我认为,我所做的,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
同在蔡屋围拆迁区,另两幢“钉子户”,至今还没得到补偿,双方仍在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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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iyu评论于301天前
按市场价补偿无可厚非,不应该拿公共利益当幌子。发展带来的房价上涨,被拆迁户也应当享有。不应当以人家建筑成本说事。可以说所有拆迁纠纷都是由拆迁方不按市场价赔偿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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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yuebai评论于300天前
城市周边的农民看到了希望,不管是什么房子,就不拆了,越来越值钱。比下力气挣钱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