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州市属中小学捐资助学收入3818万元,择校费收入2708万元,共计6526万,已在2010年广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全额安排支出。
捐资助学收入3818万元 择校费收入2708万元
据《南方日报》5月6日,从广州市财政局了解到, 2010年广州市属中小学捐资助学收入3818万元,择校费收入2708万元,共计6526万,已在2010年广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全额安排支出。
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广州市市属学校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择校费、捐资助学资金只能用于补充公用经费或设施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的开支,不得用于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个人开支。
而广州市属学校每年将教育收费(含捐资助学、择校费等,下同)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报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送市财政局审核,经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批复给市教育局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市属学校教育收费实际入库数,全额、按原校返还给学校。
家长:择校费要得再高,也总有人去抢学位
上述报道援引广州妈妈网一个名为《小学择校赞助费报料处》的帖子称,广州市学校收取的赞助费从10多万元到2万元不等,且很多回帖中特别注明“不含人情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一些好的学校,无论择校费要得再高,也总有人去抢学位,因此,“人情费”就是抢一个批条、名额花的“灰色费用”。
教育局局长:择校费“不是我想知道就能知道”
据《羊城晚报》5月4日报道,针对择校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表示,“择校问题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引起的。因为家长都希望子女能成龙成凤,能够到很好的学校学习。我们在追求教育资源的均衡,但均衡是动态的,各个家长的心理也是不同的,所以择校现象是永远也不会彻底禁止的。”
在被记者、人大代表追问择校费数额时,华同旭称,“我讲句心里话确实不知道,不是我想知道就能知道,我们市本级只有高中的择校,各个区县择校费是各个区县财政收的,所以我们真的不知道。”
他解释说,预算时只是预算各个学校需要的经费,人大规定教育经费不低于15%,一般这些年来都会在18%左右,所以财政部门告知,这个钱都在切块的块里面。所以他们也没有分辨哪一块钱来源是什么,整体做了一个预算,不去找哪一笔钱来源是什么。
近日,教育部曾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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