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 融合 借鉴
分处深圳河的两岸,城市的融合背后可能就有制度的冲撞,构建“港深大都会”还会引起两个城市经营理念、法律制度、社会文化甚至两个不同制度的互相影响。
一些大胆试验已经进行。
2007年7月1日,在胡锦涛的主持下,深圳湾口岸开通,酝酿多年的“一地两检”模式首次在这里实施,香港的口岸查验场地和设施设在了位于深圳一侧的口岸大楼里。从此,同一幢楼内,两套人马、两种制度共存,此举意味着香港的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首次在中央授权下有限度地延伸至内地。
此前的2006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允许香港以“租用形式”,即特区政府向深圳租用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初定50年,到期后可协商续期。最关键的一点是:香港法律适用该区域,港方执法人员可以从2007年7月1日起在此处的港方口岸区执法。
尽管“一地两检”模式是否会被推广目前不得而知,但它无疑是深港合作的独特成果,是“一国两制”下的新突破。
相比制度之间可能出现的冲撞,相关内地研究人员更留意的是如何向香港借鉴。
二十多年来,深圳创造的两百多项全国改革之最,包括物价改革、打破铁饭碗、企业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国民待遇、社会保障等等,许多政策中都能或多或少有香港的影子。
有观点认为,随着“深港大都会”构想的提出,深港全面实现“无缝对接”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更有建议提出,“下一步可以做的,是两地政府官员的交换”。
香港时事评论员曹景行在文章中说:“如果下一任的特区首长曾在深圳‘挂职’过一两年,或者未来的深圳市长也有香港政府的工作经验,那不是很好吗?”
难在哪里
距离“港深大都会”的愿景,自然还有更多的路,也不可避免遇到更多的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主要的困难在两大方面:一是要避免给外界留下冲击“一国两制”内涵的印象和口实;二是如何争取中央及广东的支持。
另有消息人士透露,深港合作还必须在粤港合作的大框架下进行,不管是深港、穗港、莞港合作,都是粤港合作大框架下两个城市间的合作,广东一般是从粤港合作的全局出发通盘考虑。
有关各方对此问题的敏感及小心表明:构建“港深大都会”将会是一个“漫长和艰辛的过程”。
对此,港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表示,港深两地政府正朝着“先易后难”方向合作。据了解,较易项目包括硬件建设、方便出入境、交通运输等;较难问题包括两地的政治制度、做事方式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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