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2007-09-05 20:43:00 来源:
3亿人喝脏水,两个报告直面水污染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昨日(9月5日)向社会公布。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水污染被置于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说明所作的说明说,全国约一半的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现象。

2007年8月17日,中部某省一排污口向长江排放化工污水,中国立法机关正在努力立法解决这些问题 CFP/图
不问责“就难有效果”
尴尬的是,环保部门的监管一直处于污染的末端。正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把监管的重心从排污口转移到预防上来。
这部出台于1984年的法律,1996年曾作修改,此次草案,新增26个条款,大幅修改24条。
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406起,其中水污染事故693起,占全部环境污染事故总量的49.2%。
草案提高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但蒋祝平委员认为,处罚金额不应该设上限,他举例说,松花江污染事件,危害和国际影响很大,而吉化公司被处100万元罚款,“显然是太轻了”。
南振中委员建议增加“水污染事故信息发布”一款,以杜绝此类事情发生。此前松花江污染事件中,长达8天的时间里,真相没有向社会公布。
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及最多的建议,是要明确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责任。
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蒋承菘说,他在检查时发现地方政府互相推诿的现象。“都说污染的水是从上面来的”。
郑功成委员说,水污染治理不和问责结合起来,就难有效果,“比如松花江事件,既然吉林市已经向环保局报告了,那么是不是真实报告?谁接的电话?谁做的记录?谁应该反映?谁应该决策?”
整套的治理方案正在制定中,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8月26日的报告中说,正抓紧编制实施“三河三湖”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而规划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按期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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