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南昌“刺警案”:谁在撒谎?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丁补之 发自南昌 2008-04-09 21:23:00 来源:

公务受伤还是酒后放纵
    四十多分钟后,奚志波所在中队的郭志彬、金旺、蔡彬赶到。三人参加特警工作均为两年左右,当时并没有警官证。
    对于为什么叫同事来,奚志波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因为担心自己被发觉,便到楼下打电话给同事过来侦查,后来带同事到最值得怀疑的包厢时,发生了冲突。
    冲突如何发生的呢?东湖区检方的起诉书称,2月13日凌晨1时许,奚某某和同事郭某某、金某、蔡某等3人碰头后,一同前往酒吧二楼女厕所附近的可疑包厢进一步查实吸毒情况,在途中遭到被告人任立群的阻拦,由此开始发生冲突——
    “十余名”保安“经对讲机呼叫赶到现场,将奚某某等人围住后,被告人周静波、吴新仪便喊‘打’。奚某某当即表明身份,任立群等十余人仍一拥而上。……任立群掏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对奚的胸、腹等部位连捅了几刀。”
    但酒吧工作人员的说法和起诉书描述的不同。
    前厅经理高建英提到,得知奚志波叫人后,随即给蔡彬打电话,“告诉他波波(奚志波绰号)喝多了,不要乱来。但蔡彬说他已经在路上了,我就劝他来了就喝酒,不要有其他的事。”
    庭审中,金凤凰律师所周葵律师指称,蔡彬隐瞒了事发之前和证人高建英通过电话的事实。
    而到凌晨一点多时,高建英说:“奚志波和他的朋友起身要回家,我转身,看到奚志波和他叫来的三个警员往女厕所方向走去。我当时感到情况不对。”
    随后,他们走到任立群面前,“奚志波骂保安装疯,给了保安两耳光,另一个保安小管过来扯开他们,奚志波就用左拳打到小管右脸上。两个保安挨打后当时都没还手。”
    毛雪源当时也在场,“郭臻也跑过来劝,后来我就看到他们拉拉扯扯,我被挤开,听到有人喊打,只看到一个人举着灭火器打,听到砸杯子、酒瓶和扎壶的声音,这样的场面持续了二到三分钟。”
    然后,高建英和毛雪源都提到,“人群散开了,奚志波躺在地上一脸的血。”事发后奚一度昏迷不醒。
    按任立群的笔录,当时,他被奚志波脚踢和顶胸,而在连续殴打后,“我有点生气,当时气氛也比较乱,头脑发热,正好撞在一起,我就刺了他。”
    剪刀为“张小泉牌”,任立群称是两三月前买来防身的。
    在庭审上,王佐明律师认为,“2·13”伤害事件是作为消费者的奚志波放纵自己引起。“奚志波喝多了酒送女子万某某进女卫生间时被保安阻拦,觉得没有面子,连续打了三个保安任立群、管凯敏和郭臻,保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还手,造成群殴、对打。任立群出乎众人意料拔剪刺伤奚志波。”
    事件发生后,“我和警察金旺两个人随120救护车到二附医院直到凌晨五点。这期间郭志彬和另外一个人叮嘱我,如果有人问我叫我不要乱讲。”毛雪源提到。
    毛雪源还提到,几天后,她接到被抢救醒来的奚志波的电话。奚在电话中对她说,两人作为朋友,让她“不要乱讲”。
    但奚志波否认他认识五月花的工作人员,他说只是通过朋友认识过五月花的一个人,也叫不出名字。他否认和高建英、毛雪源等人相熟。

 

谁在说谎?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侦查终结后,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等将“刺警案”于2007年8月22日移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办案期限15天。
    此案庭审过程中,周葵律师在辩护时认为,三名警员在去酒吧的目的和怎么去的问题上,笔录之间存在大量矛盾。他并直指,奚志波等人当晚不是在酒吧执行公务。
    本案案卷1456页提及,奚志波说打电话给郭志彬,五月花酒吧有客人可能吸毒,叫他和金旺、蔡彬一起来查看;但案卷1466页上,2月13日当天郭志彬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笔录显示,奚志波电话里没说任何事,他根本不知道去酒吧干什么,直到打完架接受调查时都不知道。
    案卷1477页上,金旺在2月23日陈述,当时他在中队睡觉,凌晨被叫醒,三人出发,当时不知道去哪里,去干什么。车上郭志彬说,奚志波发现情况让过去。但在案卷1483页,2月13日,金旺的说法却是:当日凌晨,我接到奚志波指令,到中队集合,准备去五月花盘查吸毒人员,当时奚志波领他们到酒吧 (即他们是一起到酒吧的。律师注)。
    周葵律师说:“显然,四人的陈述存在很大的区别和矛盾。对此,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们的陈述存在重大虚假成分,不足采信。”
    有被告人家属从另外角度提出质疑:特警的职责是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怎么会有侦查的任务?而缉毒任务为什么没有交给缉毒队,却交给特警?
    奚志波说,他是接受大队指派的任务,而他们“接受任务查处酒吧也要找证据”,所以进行先期侦查。但是事发当晚的侦查,他没有留证,“可能没有录像”,但是他说之前几天的侦查有录像。
    但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并没有出示相关录像,而是出具一份警方开出的证明,称上述四名警察在执行公务。
    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胡焯在央视节目中也说,是他自己专门选调了特警执行前期侦查的任务。
    一名家属反驳说,出具证明者为警员所供职单位,两者存在利害关系,因而值得怀疑;在形式上,作为一份证明信,而非原始的任务记录,亦不可信;最后,“喝酒、陪女伴进女厕、打人,警察的公务没有这几项!”
    此案由东湖区公安分局侦结。4月9日,该局副局长余炜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当事警察当天在执行公务。他还说,对五月花酒吧容留吸毒的侦查,是由该市公安局指定特警支队先期侦查,属于管辖权中的指定管辖,并不存在缉毒并非特警职能的问题。
    他说,南昌市特警支队曾出具公函证明四名警察在执行公务。但能证明执行公务的原始记录,已上交法院。至于能否为记者所知,目前还不能确定。
    在被问到因公受重伤有没有获得立功荣誉时,奚志波说正在申报中,还没有批下来,这需要程序和时间。
    此时,距案发已一年有余。事发后,五月花酒吧被查封,并停业至今。
    奚志波则已变更了职务,从原来的中队长升职为大队的副教导员。
    3月29日庭审结束后,任立群等被告人目前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等待着法院的判决。


(责任编辑 李梁 实习生 李林才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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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有29条)

警察、检察院、法院下次商量好才整出来,丢人现眼!有特权就非得用的那么淋漓尽致!!

给身皮就当爷
败类

悲哀,真悲哀,人们常说的警察=士匪,不是空隙来风的,一定要杀一杀那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为政者一定要反思啊!

我看了这篇报道后感觉警察还是挺委屈的啊,不就是撒撒野打打服务员吗??怎么那么背被人戳了几刀,还受伤住了院,这是啥子特警吆????这样的特警特就特在浑身 的特权意识,特就特在骑在老百姓头上的主子意识,特就特在被打了就能诬告别人袭警自己还能提干!!!
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啊!!我们真要好好的爱他们要不然暴徒抢劫时谁来包围我们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还的指望像奚志波这样能受委屈能忍受别人怀疑的好警察,还得指望像奚志波这样的身怀绝技的好特警啊!!!

种种矛盾真的是巧合吗?那几率也忒大了点,司法机关有足够的勇气还真相于大众吗?

陕西老虎、天门城管、南京法官、南昌特警。。。。。。
请给老百姓留点活路吧。

为啥这么冷清?不应该啊?!

真相会搞明白的.我支持网吧工作人员的主说法.

大队长说谎---公安局长说谎---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为谎事造
警察和新闻媒体,老百姓相信谁?

     毫无疑问,作为南昌市福州路上非常有名的酒吧,五月花---这老板应该是个有文化的人,能取个这么有品位的名字,至少他对英国清教徒乘坐的五月花号去美洲大陆有所了解---里头当然也会有摇头丸之类的,这是很正常的,而且如果说存在这样的法律去禁止摇头丸之类的毒品,那么为什么它会在大部分的酒吧里存在,为什么警察不作为,这里头当然有所谓的“干股”之说。五月花在南昌的名气已然有好几年,在南昌的外国人士也是经常出没,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毫无疑问,某个市里高官持有干股
    就刺警案本身而言,毫无疑问,作为奚志波和里头的经理是相熟的,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我的几个在东湖区当公安的朋友也经常去酒吧,当然,由于他们是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加入这个队伍的,因此一般的酒吧都不认识他们。他们在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让他们意外的是,一年后的今天,奚志波竟然升职了?!
     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时代,以至于一个保安都必须去牢记一个警察的面孔,而且还必须给其毕恭毕敬的点上香烟,可是任立群没有这么做,他是个学生,大宇学院的学生。我弟弟在那所学生当老师,那里同样是个漏洞百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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