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2008-04-07 16:22:00 来源:
4月7日上午9时,“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第二次开庭。法庭宣判:张荣坤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对其被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予以全部没收;并对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处罚金2.32亿元,对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处罚金5000万元。
松原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并认定,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00余万元,犯单位行贿罪;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点投资、张荣坤与海欣集团总裁袁永林、董秘沈岩等人操纵海欣股份股票,应袁沈要求共行贿170万元,犯对公司人员行贿罪;与之对应,沸点投资、张荣坤犯有操纵证券市场罪;福禧投资2005年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高管王永德、张军参与,张荣坤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与二人共同犯有欺诈发行债券罪;2003年,张荣坤拆借上海社保资金2亿元注入沸点投资,随后实施抽逃,王永德、周卫明具体运作,三人共同犯有抽逃出资罪。
张荣坤向原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行贿的930余万元,亦基本获得法院认定: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张荣坤分14次给王维工财物 930余万元。其中,2002年,由王维工出面,向时任上海市长陈良宇请托,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争取政策支持和融资渠道。
张荣坤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之外,还被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据司法机关材料显示,司法机关共扣押张荣坤两笔资产,一是张荣坤炒作海欣股票,截至2007年9月28日,账面盈余11.89亿元;二是福禧投资违规持有改制后上海电气股权及从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拆借巨额资金,用于在香港炒股获利,被司法机关扣押1.388亿港元。据知情者介绍,上述两笔资产总计约13亿元,加上此次被处的2.82亿元罚金,相当于张荣坤案发时实际拥有资产的大部分。
张荣坤当庭表示要上诉。
与张荣坤同案受审的,还有福禧投资出资人周卫明、投资总监张军、董事兼运营总监王永德,分乘囚车押至法院。
此案还同时宣判:王永德因欺诈发行债券罪、抽逃出资罪,两罪并罚被处有刑徒刑两年。王永德1970年12月生,山东枣庄人,案发时系福禧投资财务总监。法院认定,他为本案欺诈发行债券和虚报注册资本情节的从犯;
张军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处有刑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张军1974年11月生,安徽霍丘人,福禧投资投资总监。法院认定他为本案欺诈发行债券情节的从犯。
周卫明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处有刑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周为张荣坤多年生意伙伴,为江苏吴县人,案发前系福禧投资财务经理。法院认定他为本案虚报注册资本情节的从犯。
王永德、张军、周卫明三人未当庭提出上诉,表示等商量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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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坤案审理时间表
2006年7月5日,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社保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的核查,上海社保案被揭发。
2006年7月18日,张荣坤涉嫌欺诈发行债券罪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分局监视居住,其妻张樱亦被“协助调查”。
2006年10月10日,张荣坤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分局侦查完毕,移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实施逮捕。
2007年5月10日、11月15日,由于部分证据不够充分,张荣坤案两次提出起诉,两次退补侦查。
2007年12月27日,张荣坤案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07年12月28日18时整,张荣坤案一审结束。一审法院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08年4月7日,张荣坤案一审二次开庭,宣判。
随着上海社保案司法程序推进,目前大多数涉案人员均已当庭受审,并且受到了法律严惩。
其中原上海社保局长、56岁的祝均一第一个被判。2007年9月23 日上午,长春市中院宣判,祝均一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法院认定祝均一受贿 166万余元。
2008年3月25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等待判决。
(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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