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2 20:11:00 来源:
许霆案被改判,获刑五年,比起此前的无期徒刑,似乎舆论的呼吁、媒体的关注起了重要作用。那么,这次改判是不是民意和媒体的胜利呢?
笔者以为此说过于一厢情愿。但民意和媒体究竟如何促使许霆案从无期到五年,却大有深思的必要。
必须承认,没有媒体的介入,这件案子很难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被告人即使上诉,按照中国司法的现状,是否能够减轻刑罚不容乐观。但媒体是如何起作用呢?许霆案可以视为当下中国司法和媒体之间关系的典型案例。无论东西方,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器,对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当然有监督之责。但在司法独立的国家,媒体对个案的报道,只能提高社会关注度,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司法体系,法官也具有公正的自信,如果审判的尺度被舆论所左右,反而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治成熟的国家,舆论对具体个案的影响是相当有限的。
而在今天的中国,强大的民意通过媒体呈现,很可能对案件起到极大的影响。这是因为司法体系的公信力不够理想,审判者没有足够的自信坚守自己的判断,当然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决定主审法官的独立性本来就不够,很容易随外部力量而动。
媒体呈现的民意,让许霆这样的案子改判,从个案来说,也许更接近公正,但对整个司法体系而言,并没有较大的制度意义。因为物议汹汹,并不能直接促使法院系统有维护公正的压力和自觉,而是通过非法治的方式,传递了这种压力,才有了改判。最高院前任院长肖扬说过,公正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果说许霆案的改判是一种公正,那么实现的过程公众看见了么?是基于司法机关自我的纠错机制,还是因为别的力量?公众不得而知,联想到全国“两会”期间,最高院一位副院长对该案有倾向性的发言,笔者认为这个案件的改判还是循千年未变的老路:冤案闹大了,让巡察的御史得知上达朝廷,为平息民愤高层作出决定,于是冤情得以昭雪。在公众看不到的幕后,各种力量在政治场内部交汇、角逐,最后可能有比较公正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如何,场外的媒体和民意是左右不了的。媒体顶多起了代被冤的民妇去拦青天大老爷轿子的作用。最后是否公正,还要系于是否有圣君贤臣说话。这种典型的中国传统政治方式处理案件,和法治有什么关系?
这种状况下的民意是混乱的,不能以看得见的方式促使公正的实现。看起来翻江倒海,但很难有可预期的结果,一切取决于公众看不见的幕后某个人或某些人,那么这样的处理必然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所以我们既能看到许霆案改判,也能看到湖北天门市城管打死人案无声无息,还能看到陕西的“华南虎”在如潮民意下岿然不动。
(责任编辑 赵凌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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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u评论于279天前
中国的现有制度是
来源: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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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u评论于279天前
中国的现有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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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ycry评论于279天前
我们应该对法制建设的未来充满信心,但是我们也不能太急功近利,不能奢望一个个案能有什么巨大的法治建设促进作用,因为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规律,况且,我们不能离开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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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g评论于278天前
没办法,我们不能一下子司法独立,媒体在这个制度下发挥的作用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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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qing评论于278天前
我们又一次见了媒体在司法上“大胜”法院,在个案正义上看似乎我们实现了正义,我们应该欢欣鼓舞老天有眼。可是我们从另一方面看却又是法院的大败,败给了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的中国社会,我感叹中国的司法什么时候不用媒体或民间的力量介入就可以“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是司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但绝不是以媒体作为平台“与法院大战300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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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ua123评论于276天前
这个判决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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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zhichu评论于271天前
长这么大,道路是平静而无风景的,所见是繁多而复杂的,唯有思绪是漂泊而见长的。思绪的漂泊源于内心的壮心涌动。自小,所见不平,频频发愤。看不下去“除暴安良”“嫉恶如仇”离奇场景在自己所经历的社会成为永远老去的传说与神话。常常想把自己的一腔也许他人称之为无所谓的雄心壮志付诸一践,而现实却说:你想象的处境是一片象牙塔里的乌托邦。于是,思绪成了一面壁墙!--之于如我的同仁!经典头版》思如潮动。那是一片爱的结晶、理想的气度、灵魂的升华,只因我对类似的关怀爱的是如此深沉!况且我刚是一名大学生,是一名系属于新闻专业的执著追求者。南方周末,让我倍感亲切!是仰慕这位长辈的感受与勇气。带有责任而活的华夏贤人都有一份追求,为的是使华夏之光熠熠生辉!中!
年有所长,事有巨细
昨读《南方周末--
感同身受,却只能说
物语,一切尽在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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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hanlin25评论于252天前
终归到底,还是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才有这种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