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五年重要立法及修法 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十届人大共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73件,法律解释5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1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修正案
反分裂国家法
监督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两个解释和两个决定
民法商法物权法
公司法(修正案)
证券法(修正案)
合伙企业法(修正案)
企业破产法
行政法行政许可法
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律师法(修正案)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法
反垄断法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反洗钱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
社会法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义务教育法(修正案)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刑法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完善惩处信用卡犯罪和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犯罪的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责任编辑
赵凌 网络编辑 肖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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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man评论于165天前
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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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eer评论于163天前
“为保证原则性和
还不知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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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评论于162天前
政党可否被监督?
来源:www.i
我想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