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这五年:变与不变

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记者 杨子云 2008-03-19 22:00:00 来源:


■资料
五年重要立法及修法

    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十届人大共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73件,法律解释5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1件。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修正案
反分裂国家法
监督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两个解释和两个决定

民法商法
物权法
公司法(修正案)
证券法(修正案)
合伙企业法(修正案)
企业破产法

行政法
行政许可法
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律师法(修正案)

经济法
企业所得税法
反垄断法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反洗钱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

社会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义务教育法(修正案)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刑法
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完善惩处信用卡犯罪和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犯罪的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责任编辑 赵凌 网络编辑 肖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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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有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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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原则性和政治性,牺牲规范的现象。”
还不知道如此为了保证...还要牺牲多少法律的规范性.法律丧失了规范性,就永远无法自我完善


政党可否被监督?
来源:www.infzm.com
原文链接:http://www.infzm.com/news/xwjj/200803/t20080319_40667.shtml
我想应该接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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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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