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改革,按“章”调整——四川恢复被撤的乡镇纪委

4年前,四川省撤销乡镇纪委,意在实现基层纪委垂直领导,破解纪委受制于同级党委的“同体监督”难题。今年,因为和党章及中央最新精神不符,各地被撤销的乡镇纪委又重新恢复。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各级纪委受制于同级党委,一直存在“同体监督”难题。 (SMW/东方IC/图)

4年前,四川省撤销乡镇纪委,意在实现基层纪委垂直领导,破解纪委受制于同级党委的“同体监督”难题。今年,因为和党章及中央最新精神不符,各地被撤销的乡镇纪委又重新恢复。

2012年3月,宁冬多了一个官衔。他是四川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的党委副书记,3月上旬,黄沙镇纪委恢复成立后,他兼任纪委书记。

镇纪委的恢复,意味四川全省的一场持续了四年多的基层改革,被重新调整方向。

那场始于2007年11月的改革中,南溪县(去年撤县设南溪区)一举撤销了全部15个乡镇的纪委,设立四个受县委、县纪委直接领导的“片区纪委”,每个片区纪委负责3到5个乡镇的纪检工作,不受乡镇党委领导。此举意在实现基层纪委垂直领导,破解纪委受制于同级党委的“同体监督”难题。

在四川,同时作此改革试点的还有乐山市犍为县和遂宁市船山区。改革之后,各地纪委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数量大幅提高,四川省内多地开始效仿,到2011年全省共有750个乡镇的纪委被撤销,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7%。

就在改革进一步扩大之时,他们的做法被认为和党章不符,与中央精神不合。2012年2月四川省纪委发文,令各地必须重建乡镇纪委。这几个最早撤销乡镇纪委的地方已率先恢复。

“这本来是上级支持的改革”

地处四川南部的南溪有“万里长江第一县”之称, 2007年成了乡镇纪检工作改革的排头兵。

当年7月,中央预防腐败局成立后,中纪委在全国确定了3个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四川是其中之一。宜宾市确定了12个试点项目,包括乡镇纪检工作的改革,南溪县将乡镇纪检改革作为整个纪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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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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