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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能解决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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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曹海东 发自北京 最后更新:2008-03-26 18:33:04


能源价格管制难破
目前能源价格低廉,实质上是鼓励耗能


    在业界看来,更关键的是,如果在能源价格制定上没有发言权,国家能源局未来的效力就会大受影响。
    以最受市场关注的电价、油价、煤价为例,电价、油价长期处于管制之中,按照发改委能源所的一位专家的说法,每调整一次,俨然“伤筋动骨”。虽然煤价已经市场放开,但是因为“北煤南运”、市场不均衡等状况,煤价异常波动,且在电力企业亏损的时候,政府往往通过一种强制的调运手段掩盖运力短缺,同时压低煤价,所以煤价实质上是一种“半放开”状态。
    但在第九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张国宝委婉地说,国家能源局不谋求参与价格的制定,只是提出建议。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国家发改委的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有价格机制以及项目审批,但是随着机构改革,项目审批今后将逐步退出发改委的权限范围,发改委的调控手段也只剩下价格机制。“再失去价格管制权力,发改委的宏观调控职能也就没了。”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说。
    中国电监会的一位官员指出,现在寄希望国家能源局在电价上做文章不太可能。电监会的命运直接说明了这个问题,电监会成立之时,在市场准入和价格管制上没有实质性权力,这也直接导致电监会处于无所作为的状况。
    而石油更是被看作“战略物资”,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在去年下半年调整过一次以后,再没有丝毫调整的迹象。这也直接导致今年广东部分地区出现的柴油荒,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给出了一致的理由——炼油亏损。3月20日,在国家补贴中石化123亿元之后,中石化说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内成品油供应,高价购油导致亏损。
    那些在一线一直呼吁“放开垄断”的民营石油企业告诉记者,国家能源局应该让油价改革真正回归到“粮食价格改革”的轨道上——从管制价格到选择性放开价格再到全面放开价格。
    3月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602号文件——《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文件要求,两大集团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同时保持民营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
    这份文件在广东石油协会会长陈顺遂看来,解决了挂着两大集团牌子的民营加油站的油源问题,但长期供货协议是“你选择我”而不是“我选择你”。“非但不能解决油品价格,而且可能会加快两大集团的垄断步伐”。
    显然,没有市场竞争就不用谈市场价格。
    在第九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张国宝更多谈及的,是如何在实施“节能优先”战略的基础上,实行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发展,改善和调整能源结构。
    但是,对能源需求方而言,价格永远是刚性的选择依据,如果价格机制不发生作用,“脏”能源便宜,清洁能源贵的格局不变,企业和居民又有什么动力使用清洁能源呢?
    节能减排如果从本意上理解,可以有两种说法,其一,节约能源;其二,用其他替代能源。但是正如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的一位专家指出的,目前能源价格低廉,实质上是鼓励耗能,“能用尽量用”。
    能源发展史也证明,每次发生能源替代的时候,都不是某种能源达到枯竭的境地,而是价格高到必须寻找替代能源的地步。
    以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的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等为例,现在依然是补充能源,而且价格不具备竞争力。几千家可再生能源企业都比不上一个能源巨头,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将此比喻为“一个小蚂蚁放在大象的脚底下”。“有意义的改革都牵涉到价格。”林伯强说。可以看到,当价格管制难破之时,被委以重任的国家能源局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责任编辑 邓瑾 助理编辑 温翠玲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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