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事件相关研究员被停职调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月10日晚通报“黄金大米”事件调查进展称,其直属单位均未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相关论文所述研究内容也未经卫生部审批。有关研究员、论文第三作者荫士安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现已被停职调查。

中新网报道,9月11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湖南省转基因大米实验的问题回应称,卫生部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并且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邓海华介绍,中国卫生部在20世纪就成立了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2000年成立了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有关重大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咨询和审查。在2007年,卫生部正式印发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

办法规定,境外机构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其研究方案已经经过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伦理委员会审查的,还应当向我国依照本办法设立的机构伦理委员会申请审核。

缘起一篇关于“黄金大米”的论文

据《人民日报》9月5日报道,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一篇名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

论文称,为了比较儿童摄入“黄金大米”、菠菜和β-胡萝卜素油胶囊对补充维生素A有何不同,2008年,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共同在湖南省的一所小学进行试验,针对6到8岁的健康的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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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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