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谁为流浪狗作主

作者: 印度钦奈 王贞又 2008-01-09 20:36:00 来源:


  印度大城市钦奈,生活着11.5万只职业流浪狗。它们以垃圾堆为仓廪,以摇尾乞怜为生计,卑微得理直气壮,争斗得循规蹈矩。它们没有狗牌,却仿佛佩戴着“流浪许可证”。有人怜悯,有人抱怨,但所有人都习惯。
  我最初认定这是政府不作为的罪状:狂犬病如何控制?社会安全如何保证?但朋友要我别担心。11万条生命虽然无家可归,却非无人照管。每年都有一定比例野狗接受疫苗注射和人道阉割,疯狗咬人很少发生。我继而惊讶市政的高效,他笑说,这可不是政府的功劳。
  功劳属于印度动物保护组织蓝十字协会。自 1996年起,他们发起“动物生育控制(ABC-AR)”慈善项目,每年为数千条流浪狗接种和节育。钦奈是最早实行该项目的城市之一。
  谁能想到,虔诚悲悯的印度一度是流浪动物的地狱。仅在钦奈,官方扑杀野狗就可追溯到 1860年。狗越杀越多,狂犬病反而越来越猖獗。1964年,动物保护组织发出诘问:“一项政策实行百年仍不见成效,何以自称正确?”
  一问三十年。到1995年,每天仍有135条狗被电击致死。次年,印度蓝十字协会在“不要国家一分钱”(也要不到)的情况下启动ABC-AR项目。项目所到之处“奇迹”发生。以钦奈为例,狂犬病例由每年 120例降到现在的每年2例。其间,偶尔有些市政厅强行捕杀,但动物保护组织从未放弃抗争。时至2006年,全印度已禁止滥杀流浪狗。
  有家的人和无家的狗,并不总是彼此喜爱。能朝夕相处,都源于一种有组织的善良和一款未成文的权利。这善良,让自以为是的权威有时倾听沉默者的低语;这权利,让微贱的动物能在财产清单外生存。当流浪狗挨打后,为它们作主的是组织起来的普遍良知。
  一个良知社会,以近半个世纪的耐心,为另类成员争取一张“流浪许可证”。同样的事情会否在我们身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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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有4条)

好像世界上没有中国人更轻视动物得生存权利的国家,漠然的社会态度,没有受谴责的野生动物得消费者,没有对流浪动物得关注,有的是麻木,甚至是对动物得敌视,中国人,真的那么冷血吗?

人都活着困难了,还说狗?
让狗去死吧,让人活着吧。
流浪狗,全杀了,让流浪汉吃。
这是个好注意

我们就缺乏设立社会自治组织的宽松环境

连狗都难容,都容不下.
人类的进化至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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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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