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5 14:10:00 来源:南方周末
启蒙者或许并不反对人具备美德,但他们过分乐观地坚信,单纯依靠个人理性的思考、觉悟乃至计算,再加上启蒙者的理性教育,人就可以具备私人生活中需要的私德,也可以形成认同自由民主价值的现代公民精神。他们对人、进而对公民有一种理想化、浪漫化的认知,当然也就觉得,不需要私人社会的中介,人就可以从每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的状态,直接通往完美的公民社会。
这是一个巨大的谬误。
经过学者的讨论及媒体的传播,人们已经熟悉了“公民社会”这个概念。诚然,公民社会乃是社会自治及民主治理的社会基础,中国要发展民主政治,自然有待于公民社会的健全发育。
不过,在中国,谈论任何一种来自西方的话语,都可能面临时空错位的尴尬。经历过二十世纪的巨大变迁之后,中国目前所处的情形可能是最为特殊的。当人们热烈谈论“公民”社会时,很容易忘记一个最明显不过的事实:我们根本就缺乏一个健全的私人社会或者说“私民”社会。恰恰是由于“私民”社会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一步一步走向解体,公民社会的基础才被抽空,进而影响到整个政治经济社会秩序之健全发育。
私民社会的毁灭
人总是呈现为私人-公民(private-citizen)的复合体,因而也同时生活于私人社会及公民社会中。人作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社会的动物”,首先生活于家庭及亲属网络等私人性社会关系中,他可能具有某种私密的个人信仰,他需要从事经济养活自己及家人,等等。因此,他生活在私人社会中。当然,人作为共同体的公民,生活于更为复杂的社会网络中,社区、国家的治理与他的个人生活、命运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他也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表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身份。
人的这两种身份在不同时代各有侧重。在古代社会,大多数民众基本上只生活在私人社会。20世纪初那些对中国积弱积贫痛心疾首的先进人士就形容中国人是“一盘散沙”。但这说法未必准确。那个时代的人并不是近代以来的个人主义者所主张的原子式的生存,而是生活于完整的私人社会结构中,这个社会结构可以满足他的几乎全部心灵、精神、物质、社会甚至公共参与的需要。当然,这种参与没有达到民族国家的层面,因而,人确实不是西方那种参与城邦或民族国家公共事务的“公民”,但不能否认,他的生命存在大体上是完整的。
从20世纪初开始,激于中西发展水平的强大对比及中国近代化过程的挫折,知识界一步一步地向着启蒙的惟理主义狂奔,最终形成了林毓生先生所说的“全盘性反传统主义”。启蒙者以自己充满激情的理性为标尺,对各种自发形成而历史悠远的传统制度、观念、价值,从知识上、价值上予以彻底否弃。
这已成为一项新传统。今天,听到重建私人信仰、重建传统的社会制度的呼吁,看到民众在这方面的行动,有些知识分子就忧心忡忡,惟恐被解放出来的人被重新置于道德的枷锁中。有些人提倡国学教育,也立刻有知识分子激动地表示反对,其理由是:与其进行国学教育,不如进行公民教育,仿佛这两者是相互冲突的。
确实,现代以来,很多坚持启蒙理念的知识分子近乎偏执地强调“私德”与“公德”的区分。他们是坚定的个人主义者,在他们眼里,个人作为儿子、丈夫、教师等等的身份是多余的,甚至更糟糕,从原子式的个人的角度来看,这些社会关系是压迫性的不平等关系,应当彻底打破。在启蒙的心灵看来,私人社会对于人的科学、理性、民主生活来说,根本就是多余的。启蒙的目标就是把人从他们心目中愚昧、非理性的价值、社会结构、信仰中解放出来。启蒙分子是价值上的专制主义者:他们相信,人需要由他们本人用理性来启蒙,不经他们批准的伦理道德体系对人进行教化则是不文明的。
这种摧毁私人社会的理念在二十世纪中期变成了广泛的破坏性政治社会运动。经由这场文化与社会的大浩劫,各种原有的社会关系,比如宗族、行会、乡社、私人企业等等制度,被国家权力全部打碎。人成为直接面对国家的个人,并被国家自上而下地编入单位、街道、公社中。但此时的人并不是公民,而只是被动员的对象而已。最重要的是,传统的家庭关系也被打碎。残缺不全的家庭不再承担多少道德教育与信仰熏陶的功能,学校和单位则成为几乎是惟一的教化机构。这样的教化,免不了完全被政治控制,目标仅在于塑造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为了这一目的,也刻意地抑制私人之间关系的任何发育,不论是在家庭内,还是在家庭外。
因此,在二十世纪中期的几十年时间中,私人生活的各种必要组织、制度遭受严重破坏,两三代人没有条件去享受完整的私人生活,个人安排自己生活、安顿个人心灵、精神的私人社会,比如家庭、宗教、社区等,基本上解体了。而且经由反复的灌输教育,人们从心理上、价值上对那些私人关系已经不再有敬意。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们普遍认为,人情往来、亲戚邻里关系等等,纯粹是一种多余的、没有意义的人情负担,竞相以推脱它而自豪。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始了市场化。国人在商业化生存中如鱼得水,经过此前文化上、知识上的解构及政治社会运动的冲击,人已经从私人社会的结构中剥离出来,成为原子式的个体。他完全受霍布斯所说的自保的欲望、增加自身利益的动机所驱动,不用考虑其他价值,也不受烦人的规范的约束。利益计算的商业交易关系毫无阻拦地支配了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一切领域。
这恐怕是中国经济奇迹的精神根源。只是,人们在发财的同时,也觉得很累:人人都叹息,别人缺乏诚信。不论是在商业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中,甚至在家庭生活中,最起码的信任都成了稀缺品。人果真成了主流经济学所设想的“经济人”。
但是,这样的时代只有商业而无社会。在私人社会的废墟上,信任和合作几乎成为不可能。而缺乏了这种信任,公民社会当然只能是空中楼阁。某位老板捐资一大笔钱用于慈善企业,人们本能的反应是:这小子肯定是要拿这笔钱换来赚大钱的机会。热心社区自治的人士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必然会有很多邻居站在一旁看热闹,他们想,这些家伙肯定是要自己成名,自己获利。
同样,很多从事NGO事业、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士都有一种深刻的无力感。这部分地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管制过于严厉,但更多地是因为,他们发现,在这个财富遍地的国度,他们却筹集不到资源;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很难得到道义上的支持,反而经常遭遇猜疑。在道德荒漠中,是没有公共之善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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