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模糊罪名 该当何罪

刑法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则:罪刑法定。意思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不能定罪处刑。这里的“明文”,指的不单是有此规定,还必须是意义明确的规定。假若罪名、罪状写得不清不楚,矛盾多、疑义多,可时不时作多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就只是形式上的“法”定,实际上还是“人”定。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贺风玲

假若罪名、罪状写得不清不楚,可时不时作多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就只是形式上的“法”定,实际上还是“人”定。

非法经营罪最近又惹麻烦了。这其实算不上什么新闻,民间借贷、小产权房、六合彩、开网吧、作家出版小说……但凡跟做买卖有关的,想得到的料不及的,都跟它扯上过关系。

“非法经营罪”,诞生之时很耀眼。它的前身“投机倒把罪”,政治味甚浓,和著名的反革命罪、流氓罪一样,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被废止。当然,投机倒把罪的终结,不能全怪名字取得不好,更因为这四个字的意义含糊,可以由裁判者任意解释,酿成了不少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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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谢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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