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2008-04-30 09:08:00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4月29日上午9点30分到下午5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宣判大会,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当日,有30名被检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这是3月14日打砸抢暴力事件发生后,首批涉案分子被宣判,此次一共有14起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其中上午7 起,下午7起。当日,拉萨市民、学生、僧人等各族各界代表300多人前往宣判现场旁听。
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巴桑等30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放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巴桑、索朗次仁、次仁3人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晋美、格桑巴珠、格玛达瓦、多觉、米玛、阿旺曲央、巴珠等7人1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亚杰、曲培扎西、多吉达杰、阿旺、格桑次仁、米玛、索朗次仁、洛桑桑旦、次旦、培桑扎西、拉巴次仁(大)、洛桑扎西、拉巴次仁、塔庆、土旦加措、扎西加措、格桑顿珠、旦增坚才、格桑尼玛、益西等20人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三人中,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德庆乡一寺庙僧人巴桑,因带领其他5名僧人和5名当地闲杂人员,打砸德庆乡人民政府、打砸焚烧11家商铺、围攻警务人员、抢劫财物,造成巨大损失,犯了寻衅滋事等罪。跟随巴桑的其他5名同案犯僧人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3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另根据法院资料,1988年出生的索朗次仁在大昭寺附近的一个广场上与其他暴徒一起烧毁车辆、用石头打砸警务设施和消防车,并袭击消防员,犯有纵火罪和妨害公务罪。而商人次仁则于3月15、16日,在距拉萨70公里处煽动其他人抢劫店铺、焚烧车辆和建筑。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通过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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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face评论于218天前
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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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wenjuan评论于217天前
是的,不够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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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57评论于216天前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