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0 00:22:00 来源: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
而正当广东、重庆农民自发地尝试冲破农地流转樊篱之时,天津,这个北方经济新增长极,却开始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土地变革。这些土地流转模式具体是怎样操作的?未来有没有更好的模式出现?
天津:宅基地换房
政府强力主导下的农民宅基地换房,通过“宅基地换房”、“土地换保险和补偿”,先把全镇土地收归镇政府,整合后将农地转为国有再招拍挂出售。
● 农地入股:重庆唤醒沉睡资本
允许以农民土地入股,成立公司。重庆“城乡统筹”第一步,始于土地。
● 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 对成都重庆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个建议
● 农宅入市,为谁松闸?
● 个案:南海模式和昆山模式
我要打分:
3/5 (共3票)
同步评论并分享本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