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农妇的“维权”方式 自己的“组织”

在河南邓州,46岁的农妇张海新成立了农民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一年里,“组织”假借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多次向村委会乃至开发商发出“红头文件”,以阻止他们的占地行为。“红头文件”比法律管用?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张维 王乐

距离市政府不到一公里的“组织”办公室,张海新常常在此工作到深夜。 (南方周末记者 习宜豪/图)

编者按:一个农妇以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发文,看似荒谬甚至逾越法律底线,实则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红头文件”比法律管用?而农民依靠自己的“组织”维权,蕴含着他们对“组织”的朴素而理想的期待,也拷问“现政府”的作为与公信力。

办案人员认为,另立政府的说法夸大了,只是假借政府的名义。

“组织”有组织的样子:有“公章”,“一事一议”制度,还有“选举”。做得不好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许多人苦苦上访数年,也不一定能盼来上级组织的一纸文件。在河南邓州,46岁的农妇张海新似乎找到了一条“捷径”——自己制造“组织”的文件和公函。

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2013年11月,张海新、马香兰、王良双等三个农民被邓州市公安局刑拘。目前,邓州市检察院已提起公诉。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张海新还成立了农民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而“组织”基本只做一件事:为农民护地维权。

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一年里,“组织”假借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多次向村委会乃至开发商发出“红头文件”,以阻止他们的占地行为。

这些漏洞百出的假文件最终被识破。

“上边有人”

“组织”所在地,其实就趴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距离不到一公里。

穿过邓州市政府门口的古城广场,拐进一条乡村地摊小贩盘踞的胡同,张海新的家就到了。2007年起,她从乡下搬到这里租住。

二三十平米的平房被隔成两间,外头是客厅,角落堆满了杂物,中间摆放着一张褐色的办公桌和黄色老式办公椅。这是张海新的“办公室”。

因为和本村村委会的土地纠纷,2013年1月,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廖春洲在邻居马香兰的引荐下第一次摸到了这里。马香兰是这个“组织”的核心成员。

廖春洲怀着满满的期待。邻居告诉他,张海新是中央某调查组的秘密调查员,“上头有人,能办事”。但廖见到真人的第一面,失望感立刻浮了上来。“她身材微胖,皮肤黝黑,1米6的个头,一看就是个农村妇女。”

不过,经过一番谈话,廖春洲的疑虑又很快消除,“她说话不紧不慢,还懂有关土地的政策”;当张海新稳稳地在那张办公桌前落座,在“文件”上盖章、签字,那种“领导的派头”让他瞬间觉得,“找对人了”。

廖春洲看到的那个圆章,直径如水杯底大小,章柄上镀金,名称响当当——“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

据廖春洲回忆,张海新告诉他,她是中央某调查小组的秘密调查员,这个章子已经在北京备案。

张海新跟自己的女儿也这么说。18岁的吴甜(化名)告诉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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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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