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者的“免死信” 177个同学签名求情风波

177个签名学生被反对者推至舆论风口,并在指责和谩骂下走向孤立。就连部分签名者也感到困惑,“我们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伦理标准。”相对中立的观察者的问题是:复旦投毒案是推动死刑废除的合适渠道吗?成本会不会相对较高?

责任编辑:叶伟民 朱红军

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的父亲面壁哭泣。 (CFP/图)

编者按:继药家鑫案、李昌奎案之后,复旦投毒案再次引发国人在死刑问题上的激辩。这究竟是一场基于司法公义的陈情呐喊,还是一场寻求个案突破希望的策略设计?

在面对又一个“穷凶极恶者”时,从普通民众到专业人士,不仅关注个案的公平公正,也开始从国家法治进步的角度,有了更深远和理性的思考。

案卷中夹着要求判林森浩死刑的文书,上有学生签名、手印,与“免杀”联名信的形式相差无几。“我们要让法院知道另一种慎杀舆论的存在。”签名者林聿说。

177个签名学生被反对者推至舆论风口,并在指责和谩骂下走向孤立。就连部分签名者也感到困惑,“我们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伦理标准。”

相对中立的观察者的问题是:复旦投毒案是推动死刑废除的合适渠道吗?成本会不会相对较高?

2014年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普遍的公众情绪里,这个结果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熟悉案情的人们如此愤怒,就连他在法庭上的数次沉默也被视作不可饶恕,“杀死他”的声音充满了互联网。然而,至少有1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不这么认为。

3月31日,在一位教授的推动下,学生们写下联名信交给负责二审的上海市高院,在谴责林森浩罪行的同时,请求不要判其死刑,称他本性善良,应令他洗心革面,有朝一日照顾死者黄洋的父母。

这一声突然的“刀下留人”立即被视作对公意的挑战,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联名者“是非不分”、“慷他人之慨”,甚至连联名者近在咫尺的亲友也难以理解他们的行为。

联名者意图施与善意的对象——死者黄洋的父母更丝毫不能理解学生们的想法。“让林森浩来照顾我们?”黄父黄国强说,“我们怎么可能在身边养一条毒蛇?”

一度隐身事后的推动者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终于在5月12日现身,他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声明,承认自己正是参与的那位教授。在当天面对南方周末记者时,谢强调此举背后的真正目的,“他们(指网络上的批评者)关心的是杀不杀林森浩,我们则希望通过个案逐步推动死刑的废除。”

这几乎是反对者能够预料的说辞,依然有人愿意相信,这封联名信更像是一场基于诉讼策略的精心设计。是公义也好,是策略也罢,无论个案量刑,还是法治理念,眼前的这场争论都分歧重重,难成共识。

现在,177位求情者在被贴上“幼稚病”的标签同时,还在“正邪不分”和“罪恶帮凶”的指责下走向孤立。他们究竟为了什么?

如何能找到一丝希望?

177名学生在请求信上开宗明义:“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为了支撑这一请求,学生们列举了多点理由,称林森浩投毒“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但其平日表现良好,并非极为凶残之人,且“以渐进的方式逐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强调过,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信件还比较说,薄谷开来投氰化物获死缓,若对林森浩判处死刑,量刑无疑过重。

与请求信一同见诸网络的,还有一份声明书,附上了部分参与学生的证件信息,以确认这是真实意愿表达,并请法院对个人信息保密。然而,当上海媒体于5月初率先披露隐去了具体姓名的请求信时,压力还是轰然袭来。

“网络舆论的反应是我们能够预见和承受的,但还是觉得难受。”签名发起者之一、法学硕士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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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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