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益观:积小善而有大诚访原香港文化署署长陈达文

从个体的角度,做公益慈善的门槛并不高,愿意身体力行即可;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能否尽可能多地汇聚人心,则千难万难。内地近些年一连串的公益慈善丑闻令民众信心降到低谷,香港在这方面是一个值得学习研究的样本。

陈达文

星期六,在香港有个特殊的称谓——“卖旗( 社会组织的标志 )日”。几千学生拿着箱子到街头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香港特区区旗募捐,你可以捐一块或两块钱。一年能收好几个亿。这在香港没有任何障碍,因为人人都知道钱花在哪。但这不单是钱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有那么多人参加公益。社会的风气会非常不一样。

最能体现现代都市最人性一面的莫过于公益慈善。在这个领域,香港或许称得上大中华区的首善之地。

香港慈善之于内地,最强烈的心灵冲击大约有两次,一次是1998年席卷半个中国的大洪水,另一次则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正是这两次天灾,让内地的中国人震惊于资本主义笼罩下香港那浓浓的人情与友善。

从个体的角度,做公益慈善的门槛并不高,愿意身体力行即可;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能否尽可能多地汇聚人心,则千难万难。从内地近些年一连串的公益慈善丑闻令民众信心降到低谷,我们依稀知道一个答案——待人以诚,唯诚而已。香港在这方面当然是一个值得学习研究的样本。

南方周末记者有幸约到曾服务香港政府达32年,历任文化署署长、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副宪制事务司、 劳工处处长等职,多年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陈达文博士。他曾是香港公益金行政总裁、中华慈善总会特邀理事,现在仍以国际联合劝募协会亚太区顾问以及多个香港社会福利机构董事的身份活跃于公益慈善的舞台。

他从慈善立法、政府相关机构的协调、公益慈善团体利益与受益人利益的协调、如何培养社会整体性的参与等几个方面,谈了他从事公益慈善多年的心得与体会,经验无它,积小善方有大诚。

南方周末:您也算香港政府高官,却花了大量精力在公益慈善方面,还曾任香港公益金行政总裁,对香港公益体系的建立与运转应该非常了解。从香港的经验来讲,您觉得一个社会要做慈善公益活动,最重要的是什么?

陈达文:我在香港政府工作很多年,参加过很多立法。早先,香港没有民主选出来的议员,公务员既要代表政府,同时也要代表民间。我做过那么多社会福利,看得很清楚,社会福利团体的利益,跟服务对象的利益不一定总是一致,他们有专业团体方面的利益,不一定都站在需要帮助的人的角度想问题。

比如,近年就有议员发动一批老人,长时间占据马路呼吁一些特殊的利益,既不考虑老人吃饭的问题,也不考虑别人的通行问题。

我觉得做慈善公益,一定要考虑对整体的影响。必须让社会多了解一点,什么叫慈善,有信心去真正参加慈善,有兴趣去做义工,让每个人都知道人的价值在哪。这是一个大公益的概念。

南方周末:做公益,还要从个人或团体利益角度跳出来,这似乎不容易……

陈达文: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将人从自私自利或自己的利益圈子里跳出来,看到整体的利益。内地正在推动《慈善法》,我觉得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考虑。这是理念、目的。但如何去落实?有两点需要提醒:如果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很多冲突,政策方向也不尽不同,没人可以解决;如果民政或公益部门没有权力,没有影响力,税务这些部门就不理你。

南方周末:香港怎么跳开局部利益,从整体利益的角度来制订法律?

陈达文:香港政务司司长自己做主席,不同的部门坐在一起,大家一起解决问题。法律制定前,是解决部门之间不统一的好机会。本来大家是互相牵制的,要改变成集体的方向,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战略性的行动,制定法律时,一定要从战略的角度去看。

比如,要从税收优惠的角度去鼓励慈善,但目的并不是钱,而是要让公众和企业界有信心、有兴趣,而且觉得公道地去捐钱、捐股票、捐股权。

南方周末:法律也存在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应该鼓励什么样的行为?

陈达文:应该推动整个社会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支持,改变整体的价值观,尤其是青年。启发他们,没有能力捐钱时,可以做义工。香港就经常发动几千个义工、学生在街上募捐。

内地推动《慈善法》立法是一个好机会,一方面是提升整个社会对慈善公益的看法,另一方面是解决现有不合理的问题,使各个群体在公益慈善方面的冲突、影响慈善事业不能同步发展的政策,借此得到协调。即使不能一步到位做到很理想,至少可以改善。

南方周末:但法律还是要以维护个体权利为基点吧?

陈达文:现在的社会竞争太厉害了,个个都在讲自己的权利、利益,缺少人与人之间的爱心,要有超越于个人权利维度的思考,尤其在公益慈善领域。香港这几年的文化有些改变了,很多人都是在为自己,整天只讲个人权益。有的人甚至认为,我20多岁要买房子,买不起房子就是政府的错,社会的错。西方的现代文化中,很强大的一个思想,就是以个人利益为最高目的。但是真正做公益和慈善的人,恰恰要跳出个人的利益去协助其他人。

南方周末:个人的权利的确是现代西方秩序的基本出发点。但这与公益慈善的冲突,是否主要还是一种心态上的冲突?在法律上,个人权利还是基础。你提到大公益的概念,市民的慈善心与公益的精神。香港在这方面是怎么做到让大家有一种公共利益的心态?

陈达文:这要从小培养的,形成一种社会的心态、文化和习惯。我们把每个星期六叫卖旗(国旗、区旗)日,学生们拿个箱子,去街上卖旗募捐,你可以捐一块或两块钱。几千个学生参加了卖旗的行动,他们自然就了解为什么要为社会做什么。

南方周末:学校组织的?

陈达文:学校会动员学生志愿参加。学生们参加,个人没有一点物质上的好处。纯粹是公益的行动,这也是一个公民教育。

南方周末: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或纯粹是学校自发的?

陈达文:政府推动的。街上卖旗不需要拿牌照,而别的街头募捐是要拿牌照的。不然的话,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到街上去募捐了?这个活动,已经持续几十年了。现在,香港可能有超过一半的人做过义工。每个星期六,成千上万的人去做。有些示威、游行,全是为自己的小圈子的利益,要妨碍整个交通,它的确成功了,目的就是要妨碍交通。

南方周末:但这不妨碍香港社会培养自己的慈善心。星期六卖旗募捐,是哪个政府部门在推动?

陈达文:香港社会福利署。因为发动社会捐这个钱,也是给社会创造福利,减少政府的负担。每个星期能收到几百万,一年好几个亿。但这不单是钱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有那么多人参加公益。社会的风气会非常不一样。大家有做公益的心理。

南方周末:这个传统现在有什么变化吗?

陈达文:有,现在不光星期六可以募捐,星期三也募捐。还是社会福利署在推动。谁去募捐?哪个团体募捐?要抽签、报名。抽到你,选个日子,就发动募捐。

南方周末:不光是学生,社会组织也可以参与进来?

陈达文:很多社会组织,募捐的目的也就是要筹款给社会组织,每个星期六都有不同的社会组织来募捐。

南方周末:在哪里抽签?每周都有这样的抽签?

陈达文:在社会福利署,公开的,大家都看着。一年抽一次,然后大家来排,很公正公开的。一般的人对做好事都很乐意,根本没有人说不,他们都很有信心,星期六募捐的团队全是政府组织的。后来上海学香港,叫一日捐。

南方周末:这种公益好在普通市民都可以做,没有任何的操作障碍。可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知道自己这些钱用在哪里了。很放心。

陈达文:对,大家都觉得有责任支持社会公益,没谁给你压力去捐钱,都是自愿捐,也不需要捐多,一块钱、五块钱、十块钱,都可以。不是一年只捐一次的,有的人一年捐五十多次,每周都捐。

南方周末:一块钱就好,这个行为本身有意义,激发你内心的善意,使市民阶层处于一种善意的状态。

陈达文:有的人也给50、100块钱,愿意多给没问题。一般人给两块钱、一块钱、一个硬币。

南方周末:香港还有哪些公益慈善行动,您觉得很有价值?

陈达文:马会、赌球,还有奖券、六合彩。很大一部分收入用于慈善。一般赛马的人,不一定会想做公益,多半是希望自己运气好,侥幸赌钱赢了。这样的人是为自己,但因为他的参与,引导社会也得益了。马会对此做了很多宣传,这些赛马赌球买彩的人,一般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做了好事。

南方周末:记得香港科技大学成立时,香港赛马会捐献了近20亿港币。汶川大地震,香港赛马会也捐了不少。马会是把运营之外的钱全部给到社会福利署,还是自己就可以做公益?

陈达文:马会自己不做项目,全交给社会组织去做。这点要公平,不能自己跟自己竞争了。他们的钱不给政府,是完全独立的,不受政府影响。除非特别说明交由行政长官分配的,才会交给政府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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