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侵犯环境须补偿

广西河池机场投资8.5亿劈山而建。建筑师将几座山的山顶夷为平地后建造了长1.4英里的跑道,山顶机场让抵达此地的旅客感到惊讶和震撼。劈山而建应当也属于对环境的一种“侵犯”。但愿今后在类似项目的建设中,能充分考虑到对环境破坏的弥补。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城玥

据报道,广西河池机场投资8.5亿劈山而建。建筑师将几座山的山顶夷为平地后建造了长1.4英里的跑道,山顶机场让抵达此地的旅客感到惊讶和震撼。

这让我想起,在德国,根据《联邦环境保护法》(Bundesnaturschutzgesetz),使自然土地用途和形态有很大改变、使环境承受能力下降,及对环境本身自然功能有影响的行为,都属于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