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修改的“不能 承受之重”

尽管还不尽满意,但是这将使中国国家预算管理制度从“税收法定”慢慢走向“预算法定”。一个现代化国家,首先要有一个现代的国家预算管理制度,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

责任编辑:王小乔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尽管还不尽满意,但是这将使中国国家预算管理制度从“税收法定”慢慢走向“预算法定”。

一个现代化国家,首先要有一个现代的国家预算管理制度,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

已经接近“天花板”了

全国人大和社会各界之所以这么关注预算法修改问题,一是因为这个法律本身就很重要,也有人把它称作为“经济宪法”,一是觉得目前要从“预算法定”上进行现代国家制度建设,还是一条值得考虑的改革思路。

我个人觉得,新的预算法无论是在立法宗旨、保留央行国库的原来条款,还是在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以及在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但要经人大批准方面,都有很大进步,已经接近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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