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改革:起大早,赶晚集

2013年年底,改革理应完成。但当时天津、新疆、西藏、宁夏、云南五省份尚未公布省级食药监部门的“三定方案” ,同时绝大多数省份未如期完成改革。“从目前的态势看,本轮食药改革并不是终点。”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刘雨桦

2013年年底,改革理应完成。但当时天津、新疆、西藏、宁夏、云南五省份尚未公布省级食药监部门的“三定方案” ,同时绝大多数省份未如期完成改革。

“从目前的态势看,本轮食药改革并不是终点。”

2014年9月28日紧急下发的国办发明电17号文,暂时还没有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布,但这份有关2013年食药监管体制大部制改革的最新文件,已经在食药系统内广为流传。

一些基层的改革执行者,从这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读出两层意味,一方面,中央政府对“一些地方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地方监管工作断档脱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大”很不满意。但另一方面,《通知》对于当下食药改革遭遇的困境也没有提出具有约束性的意见。

“食药改革是当前中国机构改革困境的缩影。”研究食药改革问题多年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指出,中央政府只能对地方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不能强制要求上下统一。这客观上导致机构改革进展不一,甚至出现五花八门的窘况。

大多数省份未如期完成改革

一直以来,人们把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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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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