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如何让法官免于说情与威胁

法官既管审理,又管查封、扣押与拍卖,会激励法官多做罚没与查封财物的判决,大大提高了当事人财产被侵夺的风险,会影响判决的中立性与公正性。法官双手不沾当事人的钱财物,才能安享清誉与美誉。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李醒 叶静仪

小事件里藏着大乾坤。20015年9月2日,浙江金华中院通报《金华市中级法院首次通报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案件典型事例》,有全国首起的噱头,引发舆论关切。但次日金华中院以“工作人员错误上传未定性内部信息”为由撤下通报。你懂的。通报案件发生在金华婺城区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通报当事人系一被告的丈夫徐某(婺城区供销社主任)。

通报称,因察觉案情对自己不利,徐某在一审前后多次威胁婺城区承办法官胡胜克。2015年3月,金华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5月11日,徐某再次找到胡,多次以“肯定有人会把你做掉”、“法院会被炸掉”等言语相威胁。下班后,胡要去接女儿,徐某称“你接小孩,我跟你去接,正好熟悉下”。胡遂将徐某抱摔在地,但二人并未发生相互殴打行为。随后,双双报警,徐某称法官打人,胡称徐某威胁其家人安全、限制人身自由。

该通报是舆论反制。8月28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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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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