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法院应该是最讲理的地方”

受理案件898件,接待来访10769人,审限内结案率、裁判文书上网率100%。这是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11个月时的成绩单。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5年11月8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办案,7人“大合议庭”引人注目。 (第一巡回法庭供图/图)

专题按:2016年1月22日,针对下一步的司法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研究适时增设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巡回法庭旨在通过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南方周末记者最近走进位于深圳和沈阳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实地了解“巡回一年”的成效与探索。

法官专注于审判:人均结案70.25件,比本部高得多;三名庭长、副庭长不只是管理者,他们办了89件。

行政案件有点多:申请再审的行政案件占比超过50%。“行政案件多不一定是坏事,反而可以促进依法行政。”

“飞跃上诉”构想:一些本应由地方高院二审的跨区域案件直接提到巡回法庭,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化解矛盾。

受理案件898件,接待来访10769人,审限内结案率、裁判文书上网率100%。这是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11个月时的成绩单。

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2月2日开始受理案件。在这块最高法院自己的“司法改革试验田”,律师进来无需安检,公民旁听不受限制,驳回申诉通知书都要尽量说理……

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这一年里就视察了三次,主动去的,代表们跟法官谈,也跟律师和当事人谈,得到的反馈是,“比之前去过的任何法院都好。”

“前几天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孟建柱书记还特别提到,要研究适时增设巡回法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巡回法庭刚设立之初外界并不看好,但过去的一年成绩证明,还是值得搞下去的。

作为最高法院的特约监督员,陈卫东认为,设立巡回法庭不仅方便了百姓,更能体现司法改革示范效应。比如法庭试行的主审法官负责制,预计会成为未来全国法院的标配,“类似的试点地方上也有过,但最高法院自己来试,这个意义要大得多。”

人均结案量成倍提升

虽然只有12名法官,第一巡回法庭的规模仍达到了七十多人。分为简单的三块: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和承担信访接待、立案职能的诉讼服务中心。

部门不多,职能齐全,涵盖了本部立案庭,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的工作,俨然一个浓缩的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涉外商事、国家赔偿、知识产权和执行案件除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案件都可以在这里走完全套程序。

“在巡回法庭,我们探索试行了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负责制、新的运行机制等所有的改革项目,为最高法院即将开始的各项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如果在本部搞司法改革试点,可能只能挑一两个业务庭试点,民事、刑事、行政等门类不一定都全,何况还有立案、信访、审判监督这些环节。

改革的重点是主审法官负责制。每个主审法官都配了一名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形成团队合力;更重要的是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审理案件法官从头审到尾,不再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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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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