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另一起强奸案惹名誉官司 李某某案律师上失信“黑名单”

李某某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李肖霖上了失信“黑名单”,原因是,他代理的另一起强奸案的辩护词流传到了网上,法院认为这构成了名誉侵权。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3年11月27日上午,律师李肖霖抵达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当日,法院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东方IC/图)

李某某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李肖霖上了失信“黑名单”,原因是,他代理的另一起强奸案的辩护词流传到了网上,法院认为这构成了名誉侵权。

李肖霖则认为,律师发表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法院完全可以强制执行,而不是直接把他打入“黑名单”。

2016年3月17日,北京律师李肖霖终于接到了北京朝阳区法院承办执行法官的电话。

法官告诉他,“之前那个道歉信说不过去”,如果对被纳入“黑名单”有意见,可以到法院当面谈。

2016年2月24日,正在广东出差的李肖霖突然发现自己买不了飞机票。上网一查,才知道两天前,他就被放进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这意味着,李肖霖没法通过身份证订飞机或高铁票。多亏航空公司有熟人,他委托了一个空乘把护照送来,才得以赶回北京开会。

到了北京后,2月26日,李肖霖马上给朝阳法院去函询问。然而直到3月17日,李肖霖才接到上述法官的那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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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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