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涨2分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分析人士认为,销售电价未来很可能与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据发改委网站19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年内第二次调整电价。自8月20日起,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将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 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此前一次调整上网电价是在6月19日,发改委宣布,从7月1日起上调六大电网电价,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8分钱。当时市场普遍认为,电价调整幅度不够,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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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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