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第一案台前幕后

“质检总局就是防伪企业的太上皇,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忍,不到无路可走,我们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责任编辑:余力

一个网络平台、一家红帽子公司、两份文件,让中国众多防伪企业陷入了生存绝境。8月1日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给它们带来了求生的希望

8月11日,对38岁的龙刚而言,这一天如此漫长。整日的等待后,他和同事依然没有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10天前,在反垄断法开始施行的第一天,他联合另外3家防伪技术同行,联合起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称其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强制要求企业对产品赋码交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行政行为违法。这起官司也由此被人们称为“反垄断第一案”,备受瞩目。

8月11日,应是法院决定受理此案与否的最后期限。法院方面没有任何信息传来,龙刚焦虑不安——相当意义上,这次诉讼成功与否关乎他所在公司的存亡。

现实种种
3年前,龙刚加盟北京兆信技术有限公司,出任副总经理。这是一家专营防伪技术的公司,从1996年创立开始,它就致力于数字核验技术在防伪领域的应用,迄今已经有了两千多家商业用户,年营业额2亿元,是这个行业的领头羊。

然而,2005年,看起来一切顺利的兆信公司突遭危机。一个网络平台的建立、一家公司的成立,几乎威胁到了全国所有防伪公司。

这一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设立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作为三个股东之一,在北京发起成立了“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中信国检”),占其中30%股权。

中信国检的大股东是中信21世纪电讯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据该公司的公告显示,2005年初,中信21世纪电讯有限公司、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三方达成协议,通过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制成品数据库取得资料,为商品提供验证真伪服务,其营利模式为:在质量监管平台中,每件产品均有一个独有编码,消费者如对产品有怀疑,可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等渠道验证真伪,同时向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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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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