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宿舍”事件再调查

在物价局撤回处罚决定后,鹏远公司仍然不撤诉,并最终打赢了这场“民告官”的案子。

发自:秦皇岛

责任编辑:顾策

由于设备好、空间大、可选择多,鹏远公寓受到一些学生的认可。但是一直以来,收费高、乱收费、冬天暖气不足等问题备受诟病。 (南方周末记者 王伟凯/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1月21日《南方周末》)

在物价局撤回处罚决定后,鹏远公司仍然不撤诉,并最终打赢了这场“民告官”的案子。

鹏远公寓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曾被抵押出去,抵押金额是1220万元。

鹏远公寓的西北角有一栋高层建筑,很多不了解的人以为那是教师公寓,但其实是名为“荷香书苑”的小区。

时隔两个月,秦皇岛“天价宿舍”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2019年10月22日,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称“80号文”),11月5日在教育厅官网上予以公布。

在外界看来,这是河北省对“天价宿舍”事件的正面回应,也极有可能是全省范围内整顿高校宿舍乱收费现象的开始。

最早让这一现象被众人所知的,是2019年8月份发生在秦皇岛的“天价宿舍”事件。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鹏远公寓”,是一个由民营企业河北鹏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远公司”)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

根据当时媒体报道,这个宿舍的收费高得离谱,六人间学生公寓每个学生每年收2340元,四人间收3840元,三人间是6240元、6840元、9800元不等,二人间是5740元、16640元不等,一人间则是6240元。

根据之前政府文件,此类社会资金建设的学生公寓,最高收费不能超过1200元。

2019年毕业前夕,22名毕业生因为未足额缴纳住宿费还曾被鹏远公司起诉。不过,诉讼很快又被撤回。

2019年9月2日,秦皇岛市公布了调查报告,将这些费用予以说明。报告称,各种房型收费包含住宿费1200元、设备使用押金100元、预存一卡通费用740元,以及数额不等的增值服务费。但是,这份报告没有明说住宿费以外的收费是否合理。

新发的80号文则明确表示:对超出收费范围和标准的要立即退还给学生。

根据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收据以及多位学生及内部人士的讲述,从2003年第一次入住学生以来,鹏远公寓的收费就高于1200元。

一位当年在鹏远公寓工作过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当时的四人间,阳面的宿舍收费1800元,阴面的宿舍收费1700元。

最近,南方周末记者获得多份内部文件,较完整地揭示了“天价宿舍”事件的全貌,及其背后鹏远公司的生意经。

“保证百分百入住率”

在建设学校公寓之前,鹏远公司的主营业务还是建筑装饰类工程。旗下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就是为经营这个公寓。

河北日报在2018年曾对鹏远公司董事长朱立秋做过专访,专访文章中写道,朱立秋在她的商海生涯中走过关键性两步,第一步就是2002年在房地产市场最炙手可热的时候,她却借着政策东风,独辟蹊径,进入了高校公寓这个领域。

事实证明,鹏远公寓也确实成为鹏远公司最重要的资产。

鹏远公寓迎来自己的第一批入住学生,是在2003年9月,在那之前,鹏远公寓第一期建筑已经完成,可以容纳3000名学生入住。

那个时候,高校引进社会力量建宿舍的风潮正在兴起。1999年,教育部曾下发文件,加大学校后勤市场化改革力度,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引进社会力量办学。此后,各省也下发文件鼓励这种改革。

鹏远公寓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根据当年鹏远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合同,经过秦皇岛市教育局招商,鹏远公司成为学校新建后勤园区的投资建设者。

一位早些年曾在该校任职的教师向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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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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