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划定疫区是应对的逻辑起点”
由于新发传染病不在法定传染病之列,从发现、调查到纳入法定传染病存在时差,往往会导致防控工作错失最好时机。
只有在宣布为“疫区”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才可以采取停工、封锁等紧急措施。
作为医生,全国人大代表蔡卫平认为,立法应该给医学界留出适当空间,根据对病毒的科学判断,灵活采取隔离措施,但这种措施需要授权。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0年5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眼科研究所所长史伟云就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提出自己的看法。
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当发现甲类传染病时方可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等措施,但是对于诸如“封城”“封闭小区”等非常规性手段并没有明确规定。史伟云认为,这使得各级政府在操作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他建议在疫情已经取得战略性胜利的阶段,要加快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与完善。
早在“两会”召开之前,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常委会提交的报告指出,“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5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也表示,全国人大将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
会议召开期间,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成了热门话题。
新发传染病上报,如何更有效?
传染病防治法因疫情而生,后来也因疫情而修。
1988年,上海暴发甲肝疫情,30万人被感染。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出台。
SARS疫情之后,传染病防治法在2004年迎来大修。此后每逢甲型流感、禽流感等疫情出现,法学界和医疗界都会响起修法呼声。
2013年的《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近10年来中国几乎每一两年就有1种新发传染病出现。
由于新发传染病不在法定传染病之列,从发现、调查到纳入法定传染病存在时差,往往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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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