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被爆买“水军”不付钱,被判支付“微博评论费”

责任编辑:刘卫华

6月29日,一则许飞工作室未如约支付4万元宣传费,被判败诉的判决书被网友曝光。其中“微博评论费5545元”的项目更是引发网友关注,质疑其“买水军却不付钱”。

在曝光的判决书中,原告诉称,许飞工作室、许飞支付宣传费4万元(《父亲写的散文诗》3万元、《慢慢的我》1万元)及垫付费用7808元(2016年2月28日东京马拉松垫付打车、餐饮费2263元,微博评论费5545元)。2016年2月,原告与许飞工作室、许飞口头达成全年宣传合作事项,主要合作内容为原告提供世界6站马拉松的宣传服务,费用共计20万元,同时提供年度音乐推广服务,费用为15万元。原告在未收到服务费预付款并自垫差旅杂支与微博评论费用的情况下,依约完成了东京、波士顿、伦敦三站马拉松宣传推广工作,及相关音乐宣传推广工作……经多次催要,许飞工作室、许飞仅于2016年5月12日支付前3站马拉松宣传费用10万元,余款至今未付。

此外,该案原告北京娱悦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于2017年3月12日即在微博发文称:“以不签约为名行耍赖之实,正是贵司惯用伎俩,最近几桩向你们的‘讨薪案’如出一辙。我司去年为许小姐提供马拉松及音乐整体宣传服务,已支付10万元为约定之三站马拉松宣传款,也是我们全年收到的唯一款项。音乐部分却是分文未给。”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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