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孩子监护不力不能甩锅他人

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这样的舆论环境,在发生未成年人受伤害的事件时,父母往往第一时间寻找他人的责任,推卸自己的监护责任。

(本文首发于2020年7月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恺辰

如果不幸因为监护不力发生了意外,那就应该首先负起监护不力的责任,而不能总是试图“甩锅”给别人。 (视觉中国/图)

近日,广东东莞一个小区里,4名孩子划花了四十多辆车,面临巨额索赔的家长一开始宣称物业公司对此有责任,要起诉物业。再早些时间,广州花都两名幼儿被困在邻居停在私人院子里的汽车中身亡,幼儿父母也曾称邻居没有锁好车所以要负责。当未成年人因为监护不周而对他人或者自身带来损害时,父母第一时间不是反思自己的监护、教育不到位,而是将责任推给别人,让别人“背锅”,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由于心智发展不成熟,无法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因此需要特别的保护和教育。尽管全社会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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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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