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建署,深圳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管理署将承担个人破产案件中的部分行政事务,减轻破产法官的负担。

《个人破产条例》对于债务人的限制,与失信被执行人相近,存在细微区别。

责任编辑:张玥

2021年3月1日上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正式挂牌成立,挂牌仪式在深圳市司法局举行。这是中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该机构主要负责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办理个人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齐砺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筹建破产事务管理署,就是为了将个人破产案件中的一部分非审判业务剥离出来,不再由法院来管。管理署将承担个人破产案件中的部分行政事务,减轻破产法官的负担。

不过,此次破产事务管理署揭牌成立,并没有公布任职署长、成员班子等具体信息。一位接近深圳市司法系统的人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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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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