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专家呼吁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给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写信的前科人员,2005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刑三个月。出狱至今15年,每当他隐瞒前科找到工作后不久,就会被派出所询问,被迫辞职。

前科人员程非现在担心的问题是,他的公务员梦已经破碎,将来,自己的前科会不会“株连”到孩子?

一项美国学者于2017年发表的实证研究表明,相比犯罪记录未消灭者,消灭了犯罪记录的人再次犯罪概率有所下降。这也是彭新林多年来持续呼吁的原因。

(本文首发于2021年3月25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何海宁

(农健/图)

“因为有案底,什么都做不了,去哪里都是处处有刁难,处处受歧视,哪里都不要有前科的人,生活温饱、经济来源都没有了……刑满释放后,管教说好好做人,可是出来以后看到的和想的天差地别。”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又收到一封前科人员的手写来信。一年前的2020年4月,朱征夫在启程去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三周前,连续收到两封来信,都反映了前科人员因找不到工作而面临生存困境。于是,他临时准备了一份提案,建议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给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条出路。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年间,给朱征夫写信、打电话的前科人员络绎不绝。

2021年3月,朱征夫再次带着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提案参加全国“两会”:“去年只是起了个头,因为这个制度真要实施,还是需要社会达成共识,所以今年继续提。”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与一年前相比,2021年全国“两会”上,呼吁关注前科人员生存困境的声音更响了。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刘守民建议完善中国犯罪记录制度,将目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的封存规定扩大适用至成年人。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肖胜方则领衔提出议案,希望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

受影响人群或超过千万

上述给朱征夫写信的前科人员来自辽宁,2005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刑三个月。出狱至今15年,每当他隐瞒前科找到工作后不久,就会被管辖派出所叫去询问,接着只能被迫辞职。

“大数据时代,前科人员无处安身,根本没有改过的机会。”他在信中陈述,因为无法就业,没有经济来源,家人、朋友逐渐离他而去,“已经是一个孤立的边缘人”。

中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201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仅有条件地免除了未成年人的这一义务,刑诉法中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也只限于未成年人轻罪。

“前科报告制度在设立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犯罪惩罚的力度,起到预防犯罪发生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大幅度扩张了打击轻罪的范围。”肖胜方在议案中表示,中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十分庞大,但其中大多数为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是较轻的经济犯罪。受制于前科报告制度,他们在回归社会后都会被打上“罪犯”的烙印,终身无法消除。

肖胜方计算了受前科报告制度影响的人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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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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