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5年4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是被威胁还是患上“离婚恐惧症”?

为离婚设置重重障碍,有时候不但起不到维护婚姻家庭的目的,反而是对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侵犯。

责任编辑:陈斌

(IC photo/图)

湖南衡阳宁女士54次起诉离婚都被法院驳回的新闻日前在网络热传。2021415日,衡阳县法院发布通报称,从宁女士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其丈夫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因此未准许离婚。以一方强烈反对离婚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判决的逻辑显然存在问题。对离婚设置诸多障碍,非但不能起到维护家庭稳定的目的,反而可能适得其反。

据上游新闻报道,宁女士与丈夫陈定华20166月结婚,婚后发现丈夫嗜赌,于是当年12月就第一次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此后,宁女士又分别于2017731日、20181023日、2019117日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样每次都被法院驳回。而法院在回应中称,因为陈定华自始至终强烈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奎因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