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一企业“民告官”胜诉,镇政府仍强拆码头

2021年2月7日,法院作出“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判决,3月1日,镇政府依旧强制拆除了码头的剩余部分。

责任编辑:钱昊平

看到判决书中“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字眼时,杨恒生一度认为,自己的码头能保住。

69岁的杨恒生,是江苏靖江市恒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造”)董事长。靖江位于苏北,长江流经城市南端,京沪高速穿城而过,靠混凝土起家的杨恒生,知道航道运输的重要性,2009年,他投资建设了自备专用码头。

2020年6月24日,靖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审批手续不全”为由,责令杨恒生限期拆除码头。杨恒生向靖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未果,9月11日,新桥镇人民政府进场实施强拆,拆了一部分。3天之后,杨恒生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靖江由泰州代管)。

2021年2月7日,法院作出“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判决,3月1日,新桥镇政府依旧强制拆除了杨恒生的码头的剩余部分。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就一直被关注,不仅仅是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较量,也有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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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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