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案,绊倒两名法官”后续:吉林王成忠案二审维持原判
“王成忠案”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他的身份之外,还在于司法实践中,同一民事案件中,两名法官被控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情况并不多见。
责任编辑:钱昊平
身穿一件棕蓝色外套,50岁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王成忠再次走上了被告人席。
3年前,王成忠被一审法院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成忠案”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他的身份之外,还在于司法实践中,同一民事案件中,两名法官被控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情况并不多见。另一名被绊倒的法官,是这起民事案件中的一审法官张大庆,2018年6月,他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1年4月20日,吉林通化市中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通化中院随后发布的通报称,经二审查明,上诉人王成忠“为徇私情”,对证据“未予全面、客观审核查实”,“形成偏袒请托方的错误裁判”,“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法槌落下,王成忠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申诉。
复杂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汪亚纯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