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坚持公益属性

业内人士建议:避免“一刀切”,新旧条例转换期间要区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稳妥过渡。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18年5月,杭州一所热门民办初中举行自主招生面试,临近中午,家长们在雨中守候在学校门口。 (视觉中国/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即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5月17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解读《实施条例》修订的相关情况。

据教育部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实施条例》是“十四五”期间颁布实施的第一部教育法规,为今后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许多新规则,因此备受各界关注,尤其是民办教育界。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一语道破了民办教育界对条例实施的担心。“这个担心不是在条文本身,而是在地方政府的实施层面,一是一头沉,或者叫一头偏。重规范、轻扶持,或是只规范不扶持。”

《实施条例》将为中国的民办教育格局带来什么改变?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表态:“我们欢迎社会力量来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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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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