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原物流部原总参谋被判刑,侵占废纸箱牟利索要宝马车

三只松鼠原物流参谋部总参谋蒋某伙同他人将公司出售的废旧纸箱占为有,还收受贿赂并向行贿人索要宝马车一辆,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70余万元。6月21日下午,三只松鼠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上案件是公司在内部自查时发现了蒋某违法犯罪的线索,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法院一审判决,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据该案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蒋某于2013年7月入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只松鼠”)任物流仓管,内部花名为“鼠阿飞”,2019年8月更改为“鼠卫青”。2016年7月任华北DC高级经理兼天津配送仓经理,2019年9月12日任华北大区总监兼天津2C发货仓运营经理,2020年至案发前任物流参谋部总参谋。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林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000元)占为有。其中蒋某分得34.4万元,童某林分得34万元。

此外,判决书中还披露了蒋某受贿的具体情况。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蒋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北京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所送现金279042元。2020年9月,蒋某因害怕被查处,将69042元转账退给王某。

2020年1月,蒋某向王某索要宝马牌轿车一辆,王某为其支付购车款42.9万元。同年9月,蒋某因害怕被查处,将该车过户给了王某妻子。

案发后,蒋某如实供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供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职务侵占事实;童某林主动投案,如实供了自的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被害单位被侵占的款项已全部发还。

法院认为,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0804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林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属共同犯罪。

结合二人坦白、自首、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童某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6月21日下午,三只松鼠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上案件是三只松鼠在内部自查时发现了蒋某违法犯罪的线索,随后公司展开进一步调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蒋某的案件有部分涉及到其个人和外部的废品收购公司达成了灰色交易,事后我们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处理。”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内部在监管方面也开展了强化举措,扩大监管范围,做到随时随地实时监管。

网络编辑:汪亚纯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