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反杀者”的第四次机会 :检察院两次抗诉,省高院决定提审
同一起案件,检察院两次对有罪判决提起抗诉并不多见。
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感觉到,近年来,司法系统思路有较为明显的改变,对涉及防卫的案件,在审查批捕与起诉环节提出更高的事实与证据要求。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不批捕187件,不起诉210件,而在2017年,这两个数字分别是48和54。
(本文首发于2021年7月22日《南方周末》)
发自:湖北
责任编辑:钱昊平
51岁的张黎明一张口,缺了两颗门牙的牙床就露在外面,他倔强地不去修补,试图作为他曾自卫过的最佳明证。
2012年6月18日晚,曾与张黎明合伙修路的严爱平兄弟持械上门,找张黎明要钱。张黎明的门牙被打掉两颗后,拿起钢叉自卫,在黑暗中刺伤严爱平,导致高位截瘫。一个月后,严爱平在家中死亡。
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定张黎明犯故意伤害罪,但他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这个来自湖北天门市多宝镇张场村的农民在狱中一直坚持申诉。
出狱前,检察院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2020年6月,经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请,湖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张黎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在再审维持原判后,2021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第二次抗诉。
检察院就同一起案件两次对有罪判决提起抗诉并不多见。4个月后,湖北省高院决定再审,张黎明迎来了第四次给自己辩解的机会。
一个月后死亡
汉江绕着张场村的西面呈现出一个“几”字形走势,保留着江汉平原上农耕与渔业交相辉映的繁荣,汉江水灌溉着的土地,挤满了玉米、花生和草莓。
在村里,张黎明名声不小,村里人知道,张黎明是蹲过“号子”的人。不是一次,不是两次,是整整三次。
第一次因为盗窃,第二次因砍伤他人,第三次入狱源于一次“讨债”。
2008年前后,张黎明东拼西凑,拿出三十余万元,承包村里公路的建设工程。他想找一个“清白”的合作伙伴,同村二组的严爱平成为最佳人选。
据张黎明称,严爱平入股5万,自己入股30余万元。不过,后来的判决认定5万元是严爱红借给张黎明的,严爱红是严爱平的哥哥。
这笔工程款成了冲突的导火索。
“没人想到严爱红会去闹。”2021年7月13日,南方周末记者见到5组村民艾松平时,他正努力从宿醉中清醒过来,“那天庆祝严爱红女儿满月,十几个人在严爱红家,喝到很晚。”
他口中的“那天”是2012年6月18日。“有点醉意的时候,听严爱红抱怨,张黎明的工程款还没给他结完。”艾松平自告奋勇,提议“由自己出面,调解两人的矛盾”。
意料之外,严爱红却决心在女儿满月的夜晚,把“矛盾”一举解决。
张黎明正准备睡觉时,严爱红找上了门,嚷着要让张黎明“给钱”。
“给什么钱?”
“修路的钱。之前说等工程款下来给7万,现在应该要给10万。”
闻到严爱红身上浓烈的酒精味,张黎明劝他“酒醒了再说”,随后关上大门。张黎明的邻居张同安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严爱红第一次来,我就看到他的摩托车后座上放着一把刀子。”
凌晨时分,严爱红喊上弟弟严爱平,再次去找张黎明。
张黎明被门口的狗叫吵醒,开了灯。还没来得及反应,严爱平就踹开大门,“你居然敢动我哥哥?”后来,严爱红向公安机关解释,第一次找张黎明时,他肚子的左边,就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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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汪亚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