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试题并售卖获利!两人侵权获刑超3年

盗用公司题库试题并开公司售卖,两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8月4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近日,该院办理的全国首例侵犯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邱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3个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介绍,A公司从2010年开始研发一款针对某行业作业人员的网上培训平台软件,在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后,2014年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并于2018年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7年8月的一天,A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打印机上发现了一份自己公司客户和B公司之间的销售合同,并把这件事汇报给了老板。经过查找,发现该份文件是由公司员工张某电脑打印,当老板询问张某时,张某承认说是帮公司的另一名员工邱某打印。随后,公司怀疑张某、邱某损害公司权益,将张某开除并将其电脑封存。不久,邱某也于同年年底从公司离职。

2018年初,老板接到了一个老客户的电话。电话中客户表示曾在去年于张某、邱某手中购买过学习卡,价格比之前便宜,还不需要签合同,但收到后发现和之前公司的并不一样。老板查看张某被封存的电脑时,发现上面有A公司的客户信息、源代码等数据,而且还有他以B公司的名义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模板等,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张某入职A公司后从事技术研发,2015年转到销售岗位。在为公司打工的同时,他萌发了偷试题私下售卖的想法。据张某供述,其试题的来源是他将公司客户的讲义教材及网上的题目进行拷贝并编辑保存在自己电脑里,另一部分的获得是通过拷贝客户赠送的一套教材。

据了解,2017年4月,张某与销售人员邱某用自己亲戚朋友的名义在外注册了三家公司,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前提下,设立了一个新网站,通过侵入权利人服务器、进入正规考试平台复制等途径非法获取权利人题库试题,作为自己设立网站的后台题库,供购买其学习卡的用户登录使用。

B公司销售的学习卡价格相比A公司便宜许多,并且两人在任职期间掌握大量客户资源,截至案发,张某、邱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

2018年初,A公司曾发去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然而两人并未停止,继续售卖。

该案承办检察官赵锐称,题库试题来源主要包括专家原创和多处收集且编排有其公司自身特点,就整个题库而言,其对试题内容的选择具有较高独创性,经过研讨后认为整个题库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汇编作品。

经过鉴定,B公司的题库与A公司相同比例高达99.86%,相同比例基本为100%。证实了两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终,被告人张某、邱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3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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