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被罚五千已是手下留情?两种监管思路利弊谈

过高的事前门槛也滋生了一批不良的“职业举报人”。这些人知道中小餐厅肯定无法达成凉菜制作标准,但故意点凉菜,然后举报。近年来食品安全有大幅提升,但一些过严的事前审批制约了餐饮业多样性发展。

(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合肥多个餐馆因没有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而售卖凉菜被罚款。包河区一餐馆,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五千元罚款;庐阳区一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被罚款五千。池州也有餐饮店因“拍黄瓜”做凉菜被罚五千。

这引发了舆论的广泛批评:不就是常见的一道菜吗?怎么被罚那么多?监管部门是不是太苛刻了。

其实,合肥的监管部门,并不像外界以为的那么苛刻,从法律援引上,是留情了的。按照新修订的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理论上应该被罚5万元以上。合肥市场监管部门,援引的是旧法,只罚五千,已手下留情。

并且,根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的说法,在日常餐饮安全监管中,他们也会遇到很多规模较小餐饮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制作凉菜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会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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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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