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赢了——电视剧《传奇福贵人》的维权官司

王兴东、王浙滨夫妇擅长于拍“正确”的电影,但这次的《传奇福贵人》却遇到了“不正确”的问题,状告国家广电总局,只是围绕电视剧《传奇福贵人》产生的众多官司中的一起。

责任编辑:朱又可 袁蕾 实习生 黄家杨 吴达

2月22日下午,北京钓鱼台山庄,第四届编剧维权大会召开。会上,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向社会及行业内编剧推荐了3个有关剧本交易的标准合同,分别为“影视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影视文学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和“影视剧本著作权转让合同书”。由20位编剧联合成立的喜多瑞影视公司的代表阎刚,当场接受3个合同范本及授权书格式样本,表示将率先使用。

对于王兴东本人来讲,这三个标准合同或许有点亡羊补牢的意味。就在两个多月前,2008年的最后一天,王兴东的妻子王浙滨和儿子王放放输了一场官司——母子两位编剧状告国家广电总局,称其为电视剧《传奇福贵人》发放许可证是侵权行为,请求法院撤销许可证,并判令国家广电总局赔礼道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是“二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驳回他们的起诉。

状告国家广电总局,只是围绕电视剧《传奇福贵人》产生的众多官司中的一起。这起纠纷旷日持久,卷入者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王兴东、王浙滨夫妇 图/CFP

王兴东、王浙滨夫妇擅长于拍“正确”的电影,但这次的《传奇福贵人》却遇到了“不正确”的问题 本报资料图

“我们维护的是编剧胡建新的权利”

电视剧《传奇福贵人》的来历是这样的——

1999年,末代皇帝溥仪的第四任妻子李玉琴(福贵人)已处于肝硬化晚期,出身长影、家在北京的编剧王兴东、王浙滨夫妇回到长春,对李玉琴进行了十几个小时的录像采访,并且获得了将李玉琴的生活经历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拍电影。2003年,王兴东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与皇帝离婚的女人》。据李玉琴的儿子黄焕新说,谢晋导演看了王兴东的电影剧本后,曾顶风冒雪到长春来采景,他当时还陪谢晋参观了伪满洲国的皇宫。后来由于SARS等原因,电影拍摄计划搁浅。

同样被SARS耽搁的,还有王兴东、王浙滨夫妇的儿子王放放的出国留学计划。王放放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大学期间曾辅修过艺术。留学暂不能成行,王放放就尝试与母亲王浙滨一起写剧本。2006年,王家母子共同创作出名为《与皇帝离婚的女人》的30集电视剧剧本。

在中华文学基金会主席张锲的撮合下,两位编剧与中国文采声像出版公司总经理卜天月见了面,初次会面就谈得很投机。2006年7月31日,中国文采声像出版公司与王浙滨、王放放签订了《电视剧本〈与皇帝离婚的女人〉著作权使用合同书》,以总价9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剧本的专有使用权,委托编剧本人承担修改义务,分三期付款,每期30万元。

合同订立后,中国文采向编剧支付了首期报酬30万元,编剧开始修改第二稿。编剧交付第二稿后,中国文采发现编剧没有按制片方意见修改,于是请来编剧沟通,在中间人张锲的主持下,大家达成一致:中国文采支付第二期稿费,编剧按约定彻底修改。于是,中国文采支付了第二笔稿酬30万元,还支付了5万元用于购买李玉琴相关影视版权。在双方磨合剧本的同时,8月份,中国文采把电视剧向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报批立项,打算11月份开机拍摄。中视传媒全额投资该剧,拟在央视一套首播。

第三稿交付过程中,矛盾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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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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