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还本付息?警惕养老院背后的“庞氏骗局”

养老院爆雷背后的“庞氏骗局”

近年来,不少地区频发养老院爆雷事件,而这背后往往存在非法集资犯罪。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从2013年到2020年,全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发生在江西省乐平市的“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件。2023年3月,《新闻调查》记者来到江西省乐平市,见到了这起案件中的多名受害者。

据多位老人回忆,2016年8月,他们在小区或是附近的公园里,经常会碰到一些年轻人给他们发传单,宣传湖南太阳山集团在乐平当地开发的高端养老机构,宣传单上称该公司名为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老人们说,这些年轻人还会拉拢他们去当地的一家酒店免费听课。

无论是对于从未接触过养老院的老人,还是对于原本就想去养老院的老人,讲课的内容都充满了诱惑。此外,宣传的阵仗也是老人们从未感受过的。几位老人向我们谈到,如果在现场直接投钱,就可以立即获得现金返利。

根据多位老人向我们提供的合同书,当时,太阳山公司以体验、爱心、贵宾、至尊四个层次,收取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不等的会员费。会员可以享受不同的入住折扣,交的会员费越多,折扣力度也就越大。此外,除了现场返利,会员还可以连续3年获得每满1年赠送400元、800元、1200元、2400元的福利消费卡,这些福利消费卡可以在养老中心抵用餐费、超市购物等等。三年中,会员未入住或者入住但未消费完会员费和福利消费卡,公司承诺三年后可退回全额预订金及剩余预订金和福利消费卡内的金额。

存一笔钱,住养老院可以打折,赠送的福利消费卡比银行利息还高,即使不去住,三年后既能回本还有利息拿,这样一笔账让不少老人觉得很划算,纷纷开始投钱。太阳山公司对外宣称,未来的养老中心是建在乐平市郊大山坞村的大山饭店。有老人向我们提到,公司当时组织他们参观了正在建设中的大山养老中心。

当老人带我们来到当时的参观地点,这里已经改建成了一家酒店。根据办案机关后续的调查,当时,乐平太阳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鲁鹏和他的父亲鲁光明,也就是太阳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在2016年7月与乐平本地商人、大山饭店公司董事长邹某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邹某以现有的大山饭店建筑物及商业用地出资,太阳山公司投入装修资金,共同建设养老中心。

根据协议,当时大山饭店预计的装修时间是两年。但在2016年10月,一些交了会员费的老人要求入住,于是太阳山公司又租赁了邹某在乐平市区的天园宾馆,作为老年公寓让一部分老年人先入住。老人徐炳和的家就在天园宾馆附近,看到家门口有了养老院,他先交了三万元,谁知很快就有人直接追上了门。

不少老人表示,他们都曾经有交了一笔钱之后再追加的经历。而为了让老人们不断地投资,太阳山公司还组织会员去湖南益阳、江西九江、北戴河、三峡等地旅游参观。

老人汪水英给我们看了她去湖南益阳旅游时的照片,当时他们参观的地方,正是后来引发社会关注的益阳纳诺老年公寓。根据媒体报道,2021年1月19日,益阳市一名62岁的老人跳江自杀,老人将毕生的积蓄投进了纳诺老年公寓,却因为老年公寓爆雷而血本无归。据调查,纳诺老年公寓大量吸纳老年人资金,涉案金额超过3亿。而乐平太阳山公司与纳诺老年公寓的作案模式极为相似,因为鲁光明正是纳诺老年公寓负责人鲁光辉的哥哥。

2018年3月,鲁光明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湖南省岳阳市公安机关羁押。此时,大山饭店的装修早已停工,而尚有老人入住的天园宾馆的老年公寓也已经无法维持。2018年5月,太阳山公司养老部负责人写了一封“报案材料”给乐平市公安局,表示养老部已经拖欠了天园宾馆4个月的房租,鲁鹏回到湖南对公司不闻不问,逃避责任,鲁光明从2017年年底以来也从未提供任何运营资金。

2020年12月24日,鲁鹏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乐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经审理查明,乐平太阳山公司向51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165万余元。案发后,通过追赃挽损,目前已有共计56万余元退还给了集资参与人。

长期从事老龄产业研究的学者郑志刚向我们谈到,因为巨大的养老需求,国家近十年来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加上养老产业本身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一些企业便开始通过非法渠道来加速资金回笼。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郑志刚: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成为养老产业的元年。那么从这一年开始,各路的资本开始关注到养老产业,纷纷地进来。但真正投入这里面之后你会发现,前期投入大,然后就开始想各种各样的渠道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资金的问题,那么有的就走到了这种非法的模式。那么这些人一看这种模式短平快,可以把资金收回来,大家就开始相互学习了。因为它其实就是一个“庞氏骗局”,它拿新来老人的钱去还旧老人的利息,它根本没有这么高的利润去支撑它支付的利息和优惠。所以当老人要撤,那么新的老人招不到的时候,它就崩盘了,所以一家崩盘,就有连锁反应。

案件的真相以及法理普及

根据法院判决书,2018年11月,鲁光明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22年9月,他从岳阳监狱释放后,又紧接着被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3月13日,鲁光明因向社会不特定老年人对象吸收资金1560余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23年3月,我们在九江市看守所见到了鲁光明,他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表现出悔意。

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下,鲁光明始终回避自己到底有多少资金的问题。我们在太阳山公司与大山饭店的合作协议中看到,当时鲁光明方面承诺投入不少于8000万元的资金。

判决书显示,鲁光明在来乐平成立太阳山公司之前,就曾经因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有过多次案底。尤其是在2007年12月,他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3年6月减刑释放。之后,他在湖南常德、江西九江、江西乐平、湖南长沙、湖南岳阳等地,先后注册成立了多家太阳山公司,其中乐平的这家太阳山公司是在2016年4月成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法院审理认为,乐平太阳山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这四个条件。并且在这其中,最要警惕的就是承诺还本付息。

前科累累的鲁光明,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却在短时间内在湖南、江西多地顺利注册成立了一家家养老企业。我们在法院的案卷中看到,乐平太阳山公司不仅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还有民政局的批复文件。许多老人也向我们谈到,他们正是因为在宣传会上看到了这些,才更相信这家公司。那么当时的监管情况如何?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实施监管呢?

监管的问题以及如何监管

针对乐平太阳山公司的监管情况,我们询问了当地养老机构的主管部门乐平市民政局,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我们在法院的案卷中发现,乐平市民政局分别在2016年5月25日和2016年7月26日,对乐平市太阳山老年公寓和乐平市太阳山老年公寓大山养老中心进行了批复。但又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6年12月1日,撤销了之前的批复,原因是“开展的活动不规范”,并要求“自即日起停止相关活动”。

据此分析,民政部门曾经撤销了相关批复,并督促过公司负责人不允许再吸收资金。但根据鲁鹏的说法,太阳山公司并未就此收手。

2019年10月,民政部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如有九种情形之一,以及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专家认为,民政部出台的这一管理办法,不仅为地方民政部门,也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事前监管上提供了参考。我们来到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系统里,我们看到了太阳山公司相关的登记信息。

从系统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太阳山公司当时的登记注册过程顺利。虽然后续因为没有报送年报而列入经营异常,但这只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部的处理结果。在系统中,我们没有发现该企业负责人的相关涉案情况。

由此可见,对于前科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想把住第一关,信息和数据的共享是基础。2022年10月,乐平市人民法院与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提出“保持线索共享”“相互移送涉及本单位职能的线索文件资料”“法院及时把审判结果通报市监局”等措施。

民政部门表示,对于养老企业的账目、银行流水等资金流向的监管,作为主管部门,他们会在发现涉案线索后,联合公安、金融、银行等部门来处理。但在日常监管中,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他们没有权限直接去查询。

主管部门无法随意查询企业的账户或账目,那么,事中监管还能怎么管呢?在采访中,乐平市民政局向我们介绍了2021年4月由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当地金融、公安、银行等多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应当同时符合“床位规模在300张以上”等四项条件。同时还应当遵守“不得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承诺明显低于市场价入住或折扣返利等优惠条件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及家属交纳会员费”等七项规定。

我们在江西省的政策中也看到了涉及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的内容,比如“实行会员制的养老机构应当在指定商业银行设立存管账户;养老机构应当将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缴入存管账户;存管银行要加强对存管资金的监测预警”等等。而类似的政策设计,其实是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4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据专家介绍,目前地方上的相关政策还在落实当中。乐平市民政局也表示,由于本地还没有300张以上床位的民营养老机构,他们目前并没有实践过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

监管并非万能,但之所以要织密监管这张网,是因为社会对于养老机构的需求长期客观存在。尤其是对于失能失智、没有子女或是儿女无法陪伴的老人来说,养老机构就是他们晚年生活的刚需。但是,老年人又是最容易被诱惑和欺骗的群体之一。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针对老人的种种营销依然无孔不入。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郑志刚:他对生命的渴望、对长寿的渴望、对健康的渴望,已经远远超过了对这个风险的判断。这就是养老服务领域这种非法集资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根本上杜绝,我觉得短时间内是很难的。真正要实现这个事,我觉得还是需要多方面。第一个是从需求侧,真的是让老年人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第二个,更多是我们养老的发展,让老年人对养老有一个好的归宿,而不是说养老的焦虑,而去选择一些非法的养老服务商了。那么从供给侧来说,从两个方面,一个是我们通过严格的监管,让供给侧不敢去做这个事。第二个方面,我们通过更多的金融领域的创新,来把这个资金去疏导,让企业把这个资金更好地应用于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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