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荆楚网报道,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10日案发后,巴东警方在邓某某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的药物。12日下午,邓某某被送到州优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邓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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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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